为全力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噪声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营造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宿州市全面组织实施噪声环境监管、监测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等工作,提升了城市品质、优化城市形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21年我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宿州市功能区噪声点位数7个,包括监测站、科技广场、国电宿州热电、区刑警队、环保局、雪龙化纤、明日世纪花园;其中监测站、环保局、明日世纪花园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功能区,科技广场为2类功能区,国电宿州热电、雪龙化纤为3类功能区,区刑警队为4a类功能区。2021年宿州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96.4%,夜间达标率71.4%。2021年宿州市区域噪声均值54.4dB(A),交通噪声均值65.7 dB(A)。
2021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一大批建筑工地开工,道路施工、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全面推进,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经统计,2021年12369热线共受理环境噪声投诉495件,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投诉442件,占总投诉的89.3%;工业噪声投诉53起,占总投诉的10.7%。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执行中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噪声管控
为确保我市中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广大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宿州市大气办严格噪声管控,2021年5月26日,宿州市大气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宿大气办函〔2021〕9号),对中高考期间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进行了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相关管理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力度。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城区安排六个巡查组24小时全天候开展噪声管控,各分局按方案要求抽调专人值守。从6月1日禁噪令开始实施,共计出动执法力量1800余人次,派发禁噪宣传单1000余份,处理群众噪声投诉50余起,有力的保障了我市三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2、积极筹备更新声环境功能区划
随着宿州市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面积不断扩大,环境噪声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随之不断变化,另外原环境保护部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94)等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和划分技术规范进行了更新。因此,为适应新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宿州市城市发展的变化,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文《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2018]4号文《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宿州市生态环境局以邀标的形式组织开展宿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2020修订)划分方案采购工作。声功能区划工作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宿州市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安徽京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收集了准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所需资料,分析收集的资料确立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单元,划定各区划单元的区域类型。于2021年5月完成了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的检测工作,兼顾宿州市城市的发展规划,对划定的区划方案进行了分析、调整;2021年11月召开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专家评审会;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征求环保、规划、住建、公安、国土、城管、基层政府等部门对噪声区划分方案的意见及社会公众意见,最终确定《宿州市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报宿州市人民政府。
3、交通运输噪声监督管理
为治理交通噪声污染,市政府把交通噪声污染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环保部门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对乱鸣笛现象的监管力度。交管部门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严格管理机动车违章、占道问题,着力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
4、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
针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噪声环境影响的时段性、瞬间性和振动性等主要特点,宿州市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建筑施工工地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工艺需要必须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两天取得住建部门的证明同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城管部门报备并告知周边居民,且两次夜间施工的工作间隔不得少于24小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对城区建筑、拆迁工地进行走访宣传,发放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工地施工现场管理。
5、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
为继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有效解决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市公安局在市区范围内重点集中整治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不限制作业时间,而且不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噪声扰民行为。为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市区公安机关多措并举,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印发相关宣传彩页、标语等,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噪声制造者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声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沿街商铺出店商业噪声污染进行管理执法,向沿街经营户积极宣传关于噪声污染的相关要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等内容,对产生噪声的户外音响及时拆除,对高音移动宣传音响进行暂扣处理。园林、环卫等专业中队深入街头、公园,针对广场舞等噪声扰民问题,采取宣传教育、街头告知、面对面说服劝离等方式,督促群众自行整改。
6、加强工矿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
为营造良好的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加大对工矿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符合所在区域的噪声环境标准。如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尽快报批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科学谋划布局监测点位。下一步报告编制单位将针对初步区划方案再次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报宿州市政府确定最终区划方案。
2、认真贯彻落实新《噪声污染防治法》, 强化噪声源头防控,筑牢污染第一防线, 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评,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
3、加强城市区域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联动,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协同城管、公安、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公共场所的噪声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规定商业区、文化娱乐场所等必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并达到声环境功能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环境意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重点加强本地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环保节日做好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及媒体的作用,宣传新《噪声污染防治法》,让广大市民能够充分了解并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且积极参与从自我做起,减少生活噪声的产生,倡导绿色出行方式,降低交通噪声源强。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