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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19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01-31 16:40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19年,宿州市生态环境局以辐射环境安全为责任目标,根据省厅辐射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宿环发﹝2019﹞7号),用以指导全年辐射重点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以铁的手腕打击惩戒辐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共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47家,约140人次,行政处罚10家,合计罚款40余万元。对检查发现问题,随即下达交办单,要求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做到有交办、有反馈、有结果。

2、推进辐射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为了进一步掌握辐射与安全防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了辐射与安全防护的真实案例,强化了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认识,7月初,在宿州市立医院和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两个会场合计举办了四期安全防护初级培训班,合计培训约300人。

3、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放射源安全。我市现有放射源使用单位24家,合计使用放射源154枚(包括锶90敷贴源1枚),其中Ⅲ类源1枚。应用类型主要为测厚仪、密度仪、灰分仪、核子秤等。今年以来,为确保社会环境安全,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突发环境事件,我局组织责任单位和各级环境监管部门对放射源安全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抽查,检查内容包括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情况、辐射环境监测情况、安全监控情况、警示标志标识情况等,有效地保障了放射源安全在位和辐射环境达标。

4、为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辐射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分析评价并决策,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后辐射事故应对工作,修订了《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