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恒安纸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被省生态环境厅实施挂牌督办,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公司等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皖环函[2019]1030号)要求,该企业应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2020年5月份至今,该企业行政处罚款未足额缴纳到位,未能按期完成摘牌验收工作。
2021年1月6日,我局对萧县生态环境分局下达《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督促宿州市恒安纸业有限公司完成摘牌验收的通知》。
附件:《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督促宿州市恒安纸业有限公司完成摘牌验收的通知》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