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1525号),下达我市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共141万元,主要用于涉镉等重点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为保证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对宿州市2020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提前拨付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5日
联系电话:市生态环境局 0557-3911525
市财政局 0557-3905902
联系人: 市生态环境局 李 丽
市财政局 刘大峰
宿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拟分配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使用单位 |
拟分配资金 (万元) |
备注 |
1 |
2020年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
宿州市环境监测站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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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工作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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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涉镉等重点重金属行业排查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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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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