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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0年度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能力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10 15:04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切实做好收缴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无害化销毁工作,防止处置过程产生环境污染,结合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实际情况,现将全市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能力和方法等公示如下:

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危险废物持证单位12家,其中废矿物油收集单位3家,分别是:位于宿州市循环经济园的宿州市东泰废机油回收有限公司(联系人:安剑平,联系电话:18815250077),位于砀山县开发区的安徽宇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团结,联系电话:13331981528)和位于宿州市宿马园区的宿州市利虎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沅平,联系电话:18555055678);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4家,分别是:位于宿州市经开区的宿州市万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联系人:肖光辉,联系电话:18005577711)和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艳清,联系电话:15955709612),位于萧县丁里镇工业园的萧县伟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修峰,联系电话:13956865579),位于砀山开发区的砀山县华翼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正,联系电话:13866545222);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即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运芳,联系电话:13733089281);活性炭复活利用单位1家,即安徽絮金环保碳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郑燕,联系电话:18868879797);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2家,分别为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邱惠,联系电话:05572206025)和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05574080060);废矿物油、乳化液、油泥、废油桶综合利用单位1家,即安徽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奎,联系电话:13485601888)。

二、药品、医疗用品类侵权假冒商品可委托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三、矿物油、溶剂等有机物类侵权假冒商品可委托安徽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四、食品等侵权假冒商品可运至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或委托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置,各县可委托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进行处置。

五、纸品类侵权假冒商品可委托萧县董店张巍卫生纸厂、宿州市第一造纸厂等造纸企业进行回收利用。

六、塑料类侵权假冒商品可物理粉碎后进一步回收利用或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利用。

七、过期商品可参照以上方法进行处置,其他无法确定该采取何种方法进行处置的侵权假冒商品可与我局沟通或直接请示省生态环境厅。

联 系 人:凌冬

联系电话:0557-3915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