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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高考禁噪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0-07-08 17:07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连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

县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抽调执法人员和车辆,对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和监督,规定2020年7月1日至7月17日为中、高考禁噪期,其中7月6日晚22时至8日17时为高考禁噪期。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城区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建筑工地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和土方清运、建筑拆卸、混凝土浇筑等作业活动。考试期间,城区内禁止产生噪音的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的音响器材。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广场娱乐、健身活动应降低音量,防止噪音扰民现象发生;禁止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招揽顾客、宣传商品和服务。

针对群众举报和投诉,分局大队执法人员深入现场处置,要求停止施工,交由责任单位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