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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生态环境分局:“阳光”信访架起群众“连心桥”

发布日期:2021-11-26 11:06 来源: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没想到我反映的噪音、异味问题这么快就解决,心里的‘疙瘩’解开了,非常感谢!”近日,砀山县砀城镇中原社区一位居民专门来到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室,高兴地向工作人员道谢。这位居民前期向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反映一家企业噪声和大气污染问题。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二中队接到指令,迅速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近年来,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开展环境信访排查调处工作,变被动等访为主动带案下访,努力实现由“救火”向“防火”转变,在削减信访存量的同时,立足于从源头减少信访增量。

环境信访无小事、群众满意是标准。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落脚点,督促指导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妥善解决环境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变被动上访为提前介入,将环境信访消除在萌芽状态。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新媒体、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及环保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在信访办理过程中,分局信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及诉求,能够现场解释答复的第一时间做好解释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办结、及时回复,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最大限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理“速度”的同时,较好体现信访为民的“温度”。近年来,砀山分局环境信访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

“心里装着群众,用心倾听群众心声,解群众之所忧,让群众满意和认可,是我们做好信访工作的标准,也是我们作出的承诺。”砀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田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