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环保资讯 > 区县动态

埇桥区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办会

发布日期:2022-09-14 09:15 来源: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9月13日,埇桥区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办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组长马壮参加会议并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启宏主持会议。会议通报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整改工作。

马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确定目标、聚焦重点、立即行动。一是要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清本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即要抓“快”,更要抓“质”,坚决杜绝虚假整改和应付整改。二是要及时申请验收销号。对于己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快速申请验收,同时要加强后期监管,不能一“销”了之。三是要主动申请市直验收部门到现场指导。区直牵头验收部门要主动和市直验收部门对接,邀请到现场业务指导,减少整改弯路。四是主动排查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承担起上级交办问题整改,同时对负责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列出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期限前要见底清零、整改到位。对于虚假整改、应付整改和完成不了整改的,将依据《宿州市突出环境整改工作考核办法》严肃问责。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启宏对做好下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一是要速战速决。对整改即将到期的问题,盯紧抓牢,牵头单位和属地要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的快速、高效率完成整改。二是要指导督导。区直牵头部门要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区环保大督查办公室要结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百日攻坚”和所有未销号问题,对整改进展较慢的,要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加快整改进度。三是要求实求效。对于今年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48个问题要进行再研究、再部署,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时限清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要严格严纪。区环委办和区环保大督察办要对具体点位、整改现场和实际效果跟踪督促,对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中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五是要常态常效。要加大考核力度,压实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将严厉追责,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乡镇负责人和区生态环境执法中队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