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由县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33位“断面长”切实履职履责,有效压实了全市重点河流治理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1-9月份,1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断面有4 个,水体优良比例为30.8%,其中11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水质目标,水体达标率为84.6%;全市34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20 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水质目标,水体达标率为58.8%。1-9月份累计监测断面264个,达标率为55.7%。
压实责任。属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断面长,结合市级总河长令,指导做好断面水质达标保障工作,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困难和问题。
动态监管。对水质连续超标数天且仍有变差趋势的断面,及时向断面长发出预警函、提醒函。“断面长”制实施以来,召开约谈会4 次,发出断面水质超标提醒函4份。
综合治理。开展清河行动、入河面源污染管控、支沟支河治理等系统治理,全市地表水左右岸、上下游、水陆岸线农作物秸秆、枯草、垃圾等污染源排查治理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