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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非道路移动机械业主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0-05-12 07:59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尊敬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拥有人、使用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请您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我市使用的其它地区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在外市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的不列入范围),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二、办理方式

1、微信申报:推荐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通过微信小程序自主申报。

2、预约服务:需集中采集登记信息的单位可提前预约后,由第三方上门集中服务(预约电话:18119563366)。

申报资料经审核并检测合格后,由生态环境部门发放机械环保标牌。

三、截止时间

本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2020年5月31日前提交申报资料;本市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2020年5月31日前检测及牌照免费)

四、法律依据

从2020年6月1日起,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存在未备案登记或使用与备案不符设备等行为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

五、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荐从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项目产品名录》及市生态环境局审核认可的厂家(第一批)选取采用,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治理企业名单(第一批次):

安徽中洽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品创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携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艾蓝腾新材料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润沃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艾可蓝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