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
二、项目需求或要求
1、投保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投保对象和人数: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包含参与执法的聘用人员和购买服务人员),计48人(具体以项目实施时实际人数为准)。
3、保障方案:意外身故、残疾,保额50万元;意外医疗保额50万元;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
三、项目服务报价
最高限价为4.2万元(含税)。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人、被执行人报名。
五、报价需提交资料
1、书面报价表和保险方案(盖公章)。
2、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1、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出起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17时30分止。
2、递交报价地点: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淮河西路88号)。
3、本项目由我单位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
4、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5日止。
5、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3918065。
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