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1525号),下达我市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共141万元,主要用于涉镉等重点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因已分配项目未实施,现拟对资金分配进行调整。为保证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对宿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调整方案公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6日
联系电话:市生态环境局 0557-3911525
市财政局 0557-3905902
联系人: 市生态环境局 李 伟
市财政局 刘大峰
宿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拟分配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使用单位 |
拟分配资金 (万元) |
备注 |
1 |
(涉镉等重点重金属行业排查)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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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涉镉等重点重金属行业整治)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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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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