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1806-59680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5-19 发布日期: 2017-05-19 10:40
文  号: 宿政办发〔2017〕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十三五规划】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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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5-19 10:40 编辑:市环保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宿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

    

   2017518日   

 

宿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20175

   录

 

第一章  总  

1.1 规划背景 7

1.2 编制依据 7

1.2.1 法律法规 7

1.2.2 技术标准及规范 8

1.2.3 其他 9

1.3 规划年限和规划面积 11

1.4 规划的技术路线 11

第二章  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2.1 地理位置 13

2.2 自然条件 13

2.2.1 地质地貌 13

2.2.2 气候概况 15

2.2.3 水文水系 16

2.2.4 土壤植被 17

2.3 资源状况 18

2.3.1 土地资源 18

2.3.2 水资源 19

2.3.3 生物资源 20

2.3.4 矿产资源 21

2.3.5 旅游资源 23

2.4 经济社会概况 24

2.4.1 经济发展现状 24

2.4.2 城镇建设发展 25

2.4.3 产业选择与空间布局 26

2.5 环境质量现状 26

2.5.1 水环境质量 26

2.5.2 大气环境质量 28

2.5.3 声环境质量 30

2.5.4 生态环境质量 30

第三章 环境形势分析

3.1 十二五环保工作情况 32

3.1.1 两个目标完成情况 32

3.1.2 六项任务与八大工程完成情况 33

3.1.3 六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36

3.2 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36

3.2.1 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36

3.2.2 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28

第四章 规划总体目标与指标体系

4.1 指导思想 40

4.2 基本原则 40

4.3 总体目标 41

4.4 指标体系 42

第五章  主要任务

5.1 转变观念,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43

5.1.1 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 43

5.1.2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44

5.1.3 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45

5.1.4 加速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48

5.1.5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50

5.2 治污减排,确保提高环境质量 51

5.2.1 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刚性约束 51

5.2.2 深入实施三大行动计划,提高环境质量 51

5.2.3 全面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促进污染减排 61

5.3 保护生态,维护生态健康安全 61

5.3.1 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 62

5.3.2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63

5.3.3 加快建设绿色矿山,控制水土流失 63

5.3.4 继续实施国土绿化工程 64

5.3.5 积极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65

5.3.6 加快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改善内河水质 66

5.3.7 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功能、     提升水资源调蓄保障能力 67

5.3.8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68

5.4 防控风险,实现环境系统安全 69

5.4.1 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69

5.4.2 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70

5.4.3 加强重金属污染控制 70

5.4.4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71

5.4.5 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71

5.5 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72

5.5.1 推进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72

5.5.2 加强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健全环境执法和管理体系 73

5.5.3 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平台 74

5.5.4 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74

5.5.5 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辐射安全监管 74

5.5.6 加强环境科研能力建设 75

第六章  重大工程项目

6.1 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估算 76

6.2 资金来源及项目实施可行性 77

第七章 保障体系

7.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78

7.1.1 加强执法监督,创新联动机制 78

7.1.2 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制 78

7.2 加强组织领导和评估核算 79

7.3 改革环境治理体系 79

7.3.1 创新管理方式,参与综合决策 79

7.3.2 落实主体责任 80

7.3.3 治理对象由主控新增向增量与存量并重转变 80

7.4 促进环保市场体系 81

7.4.1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81

7.4.2 推动政府由治污者向监管者转变 82

7.4.3 政府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82

7.5 构建经济政策体系 83

7.5.1 加快推动投资转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83

7.5.2 加快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83

7.5.3 推广绿色信贷 84

7.6 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84

7.6.1 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84

7.6.2 加强对政府、企业的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85

7.6.3 进一步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85

宿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87


第一章 总 则

 

1.1 规划背景

建设生态文明,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推动科学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绿色作为基本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

《宿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子规划,《规划》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新理念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立足我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实际,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生态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基本建设任务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为支撑,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积极探索符合宿州市实际的环境管理模式,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坚持突出绿色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共融共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奋力开创实力宿州、活力宿州、和谐宿州、幸福宿州新局面。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2016);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

《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2015)。

1.2.2 技术标准及规范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号);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9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环发〔2006185);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

《全国地方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

《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环发〔200637号);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556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1.2.3 其他

《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

《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改地区〔20162817号);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皖发〔2012〕第24号);

《安徽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皖政办〔201731号);

《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9号);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

《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5131);

《安徽省美好乡村规划建设(20122020)》;

《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方案》;

《安徽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52020);

《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16);

《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宿州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042020年);

《宿州市美好乡村规划建设》(20122020);

《宿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52020)》;

《安徽省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宿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宿州市旅游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宿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宿州市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宿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

《宿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三五建设规划》;

《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细则》;

《宿州市环境质量公报》(2015年);

《宿州市统计年鉴》(2016);

所辖各县区十三五环保规划。

1.3 规划年限和规划面积

本规划年限为2016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规划范围为宿州市域全境,包括埇桥区、萧县、灵璧县、泗县、砀山县。2015年末,全市(含县)户籍人口649.51万人(宿州市行政区划图参见附图1)。

1.4 规划的技术路线

本次规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规划资料收集现场调查阶段、规划基础研究阶段和规划编制阶段。规划技术路线见图1-1

 


 

 

 

 

 

 

 

 

 

 

 

 

 

 

 

 

 

 

 

 

1-1  宿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研究技术路线

 

第二章  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2.1 地理位置

宿州市位于安徽省最北部,苏鲁豫皖4省交界处。介于东经116°09′118°10′、北纬33°18′34°38′之间。宿州市处于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陆桥通道与京广通道交汇区域,是中原城市群联动辐射区重要节点城市。境内现有京沪、陇海两大铁路干线,两条国家级高速公路京台(G3)、连霍(G30),三条安徽省级高速公路泗洪-许昌高速公路(S04S06)、徐州-明光高速公路(S07)、济南-祁门高速公路(S21),四条国道纵横穿越。宿州市区南距蚌埠86公里,北距徐州75公里,西北距淮北40公里。全市共管辖一区四县,其中埇桥区位于境内中部,泗县、灵璧县、萧县、砀山县从东南向西北依次分布。宿州市境域东西长161.5km,南北宽150km,总面积9938.80k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7.1%

宿州市地理位置参见附图2

2.2 自然条件

2.2.1 地质地貌

1.地形与地貌

区域地貌属淮北平原的一部分,按形态进行分类可分为:平原、丘陵和低山。

1)平原:分布于宿州市的西部、东南部,出露地层为第四纪地层,地形总体西北高东南低,坡降13‰,海拔高度2250m,面积8897.06km2,占全区总面积93.89%。按其成因可进一步划分为:冲积平原区(11)、堆积剥蚀平原区(12)、堆积剥蚀波状平原区(23)。

2)丘陵:分布在萧县东南部、埇桥区和灵璧的北部及泗县局部地区,面积396.92km2,占全区总面积的4.06%。中北部丘陵呈东北偏北、东北方向展布,东部呈星散岛状分布,由震旦纪、早古生代碳酸盐岩、碳酸盐岩夹碎屑岩和部分侵入岩组成,海拔80-200m。按外力作用和高差可进一步划分为:侵蚀溶蚀低丘(II16)、侵蚀溶蚀中丘(II26)、侵蚀溶蚀高丘(II36)、剥蚀侵蚀中丘(II25)、剥蚀溶蚀高丘(II35)。

3)低山:主要分布在萧县城西南、皇藏峪、夹沟等地,面积201.1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06%。由震旦纪、早古生代碳酸盐岩、碳酸盐岩夹碎屑岩组成,海拔200400m,区内最高峰馒顶山海拔标高387.7m,山体高差200300m

2.地层与地质构造

1)地层岩性

区内地层属华北地层大区晋冀鲁豫地层区徐淮地层分区淮北地层小区。根据区域地层资料,区内地层由老至新发育有上元古界青白口系(Qn)、震旦系(Z);下古生界寒武系(-C)、奥陶系(0);上古生界石炭系(C)、二叠系(P);中生界三叠系(T)、侏罗系(J)、白垩系(K);新生界第三系(E+N)、第四系(Q)。

2)地质构造

本区大地构造单元属中朝准地台淮河台坳,区内的构造复杂,是经过多期、多向、多种构造体系改造复合的产物,其中以印支燕山早期构造运动最为强烈。

褶皱:区内褶皱轴向多为北东北北东向,自西向东有10个褶皱,分别为大吴集向斜、萧县背斜、闸河向斜、馒顶山背斜、支河向斜、黑峰岭背斜、九顶山向斜、芦岭向斜、高集背斜、茶山向斜。

断层:区内断层发育,按其展布方向可归纳为东西向(宿北断裂)、北北东向、北东向和北西向四组断层。

宿州市地貌及第四纪地质图参见附图3

2.2.2 气候概况

宿州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降雨适中、无霜期长。

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南风。冬季气候干冷,降水很少,夏季暖湿,是降雨的主要季节。年平均气温为1414.4,月平均气温一月最低,为-0.61.0,月平均气温七月最高,为27.227.6。无霜期年平均201210天。

宿州市2015年降水量733.0mm,折合水量71.67亿m3,与2014年相比少10.6%,比多年平均值少15.4%。年降水频率为75%,属枯水年份。

2015年各行政分区降水状况为,埇桥区降水725.0mm,砀山县降水706.4mm,萧县降水678.2mm,灵璧县降水754.2mm,泗县降水797.3mm

降水时空分布: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汛期降水量471.0mm,占全年降水量的64.3%。各月之间,6月份降水最多,雨量205.8mm1月份降水最少,雨量为5.1mm。地区之间,泗县县城雨量最大,年雨量906.5mm,萧县王寨雨量最少,年雨量575.5mm

2.2.3 水文水系

宿州市属淮河流域,全市现有中小河道70条,分为6大水系。

1.怀洪新河水系

怀洪新河水系宿州市面积3372.7km2,主要河流有澥河、浍河、沱河、北沱河、唐河、石梁河等。浍河为跨省河道,主要承泄上游河南省来水。澥河、沱河和石梁河为跨市河道,唐河和北沱河是宿州市内河。

2.新汴河水系

新汴河水系宿州市面积2493.3km2,主要河流有新汴河干流及其支流沱河、王引河、萧濉新河。新汴河流域跨河南、安徽、江苏三省,干流从戚岭子截沱河至江苏省泗洪县付圩子流入溧河洼,长度127.1km,是一条人工平地开挖的大型河道。

3.奎濉河水系

奎濉河水系宿州市面积2975.5km2,主要河流有奎河、新濉河、拖尾河、老濉河、运料河。奎河发源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山麓,呈南北走向,流域内山丘、平原交错,在埇桥区时村镇汇入新濉河。新濉河呈东西走向,在江苏省泗洪县境内注入洪泽湖的溧河洼。

4.南四湖水系

南四湖水系宿州市面积439.0km2,主要河流复新河、苗城河、废黄河。复新河、苗城河源于砀山县玄庙镇南,流入江苏省丰县、山东省单县、鱼台县,注入昭阳湖。废黄河是1855年黄河改道后留下的一条大断面坡河,河床淤积较高,砀山县西北部豫、皖、鲁三省交界处入境,在高寨东经江苏省丰县、沛县大沙河入昭阳湖。

5.徐洪河水系

徐洪河水系宿州市面积313.0km2,主要河流有潼河、龙河,均为跨省河道。潼河发源于灵璧县花山子,流经江苏省睢宁县和安徽省泗县,在泗洪县经徐洪河入洪泽湖。龙河发源于江苏省睢宁县龙集,在泗县小王庄北成为皖、苏两省边界河道,在高庄处汇入徐洪河。

6.故黄河水系

故黄河水系宿州市面积193.5km2,主要河流为萧县故黄河。故黄河上段在砀山县高寨东进入大沙河汇入南四湖,下段为皖、苏两省边界河道,向东经江苏省的滨海流入黄海。

宿州市水系河流分布图参见附图4

2.2.4 土壤植被

宿州市土壤发育受黄泛冲积影响,区域性特征明显。辖区内北部故黄河流域主要为沙土、粉沙土、粘质沙土和沙质粘土,埇桥、灵璧、泗县南部为砂姜黑土,部分地区分布有棕黄色粘土。

由于人类活动的强烈影响,全市植被大多为农田植被,森林以人工栽培的经济林和用材林为主,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天然植被仅存于皇藏峪、大方寺、大五柳、秦山等地区,全市共有木本植物270余种,自然保护区面积160.5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64%

宿州市森林资源分布图见附图5

2.3 资源状况

2.3.1 土地资源

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宿州市土地总面积为9938.8km2,其中:农用地总面积为769719.2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7.45%;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77982.6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91%;其他土地总面积为46175.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65%

2.3-1 宿州市土地利用比例图

1)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为571239.7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7.48%;园地7399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4%;林地488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1%;牧草地3.46公顷;其他农用地75658.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44923.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8%;农村居民点用地120081.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8%;城镇工矿用地24842.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305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3%

3)其他土地

未利用地中,水域21827.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自然保留地24347.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

2.3.2 水资源

2015年全市平均降水量733.0mm,比2014年少10.6%,较多年平均值少15.4%;地表水资源量9.956亿m3,比2014年少19.2%,较多年平均值少38.4%;地下水资源量14.29亿m3,比2014年少16.6%,较多年平均值少12.8%;水资源总量21.90亿m3,比2014年少14.9%,较多年平均值少23.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当年人均水资源量395m3(不含深层地下水储量)。

全市地表水入境水量5.053亿m3,出境水量11.91亿m3,岳庄坝水库年末蓄水量99m3,较年初减少46m3,新汴河等主要河流年末蓄水量10364m3,较年初增加1668m3

2.3.3 生物资源

2015年,宿州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宿州市生物资源比较丰富,但野生生物资源少。全市已查明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一级保护动物白鹳、黑鹳、白鹤,二级保护动物天鹅、鸳鸯、虎蚊蛙、绿鸠、穿山甲、苍鹰。一级保护植物水杉,二级保护植物杜仲,中国特有物种凹叶厚朴、银杏、大果榆、青檀等。

农作物品种资源中,小麦24个种,大豆10余种,玉米6个种,水稻有夹沟香稻米为名贵品种,蔬菜36种,畜禽品种有10多种,水产品11种,水生植物20多种,中药材2361065种。

天然林仅存于皇藏峪、大方寺、大五柳、秦山等地区,树种140余种。乔木有黄檀、青檀、黄连木、五角枫椴、黄栌以及楝树、山槐、大果榆、八角枫等主要树种。

宿州市中药材资源也较为丰富,有中药材236科,1065种,总蕴藏量约为61750吨,其中植物药材162893种;动物药材74115种,矿物药材9种;其它药材84种,近年来新发现民间药材35种,蕴藏量以中部黄泛丘陵区最高。主要品种有远志、柴胡、丹参、地榆、半夏、山枣、全虫、槐米等。由于萧县皇藏峪地势地貌特殊,不仅生长南北兼有的黄柏、杜仲、郁李仁,还生长高寒地带的黄连木和土贝。宿全蝎、宿半夏、宿木瓜等为全国稀有品种。

野生动物有獾猪、獾狗、狐狸、野猫、黄鼠狼、野兔等,鸟类有鹰、雁、白鹭、鸳鸯、灰鹤、斑鸠、鸽、雀、燕、鹊、鹌鹑、黄莺、画眉、鹑鹰、猫头鹰、百灵、布谷鸟、鸬鸶、鸦、托白练鹪鹩、鸹等110多种。

鱼类属71550种,其中鲤科30种,占60%;鳅科4种,占8%。水生经济植物主要有苇、蒲、藕、菱、黄实等,以苇面积较大,其次是蒲、藕、菱,特别是黄实已基本绝迹。

2.3.4 矿产资源

宿州市矿产资源丰富,种类较多,主要以能源和非金属矿产为主,保有资源储量大,分布较集中。其中能源矿产主要为煤炭资源,储量大,煤种齐全,主要为气煤、肥煤、焦煤、瘦煤等,煤质优良,发热量高,开采条件良好,勘查程度高;非金属矿产主要集中在埇桥区北部、萧县中东部、灵璧县东北部等地,已查明资源储量的达十余种,分布广泛,资源储量远景大,其中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高岭土等矿产勘查程度较高;金属矿产种类少,规模较小。

截至2015年年底,宿州市共发现各类矿产33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各类矿产14种(含共、伴生矿种),主要矿产资源矿区共63处,按矿区规模划分,含大型矿床17处、中型13处、小型29处、小型以下4处;按勘查程度划分,达勘探程度为21处、详查程度19处 、普查程度18处、预查程度5处。各类矿产中煤炭是宿州市矿产资源储量的主体。

按矿产资源类别可分为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1种、非金属矿产12种。

1.能源矿产

煤炭:截2015年年底,宿州市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区共计37处,资源储量44.45亿吨,保有资源储量40.73亿吨。

2.金属矿产

铁矿:萧县大屯镇旗杆楼铁矿矿床,储量1429.0万吨。

3.非金属矿产

冶金用白云岩:资源储量2635.3万吨,保有资源量1721.4万吨,主要分布于埇桥区符离镇。

耐火粘土:资源储量602.2万吨,保有资源量519.7万吨,主要分布于萧县白土镇、永堌镇一带。

长石:资源储量12.9亿吨,保有资源量12.9亿吨,主要分布于萧县龙城镇。

高岭土:资源储量6440.0万吨,保有资源量6417.4万吨,主要为孟庄、芦岭煤矿共生矿产,矿石主要销往外地。

陶瓷土:资源储量309.5万吨,保有资源量264.8万吨,主要分布于埇桥区夹沟镇南部一带。

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13465.9万吨,保有资源量12149.0万吨,主要分布于埇桥区曹村镇至萧县白土镇一带。

水泥配料用脉石英:资源储量83.6万吨,保有资源量83.6万吨,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

水泥配料用粘土:资源储量1406.0万吨,保有资源量1406.0万吨,分布于埇桥区曹村镇和萧县龙城镇。

建筑石料用灰岩:宿州市打鼓山冶金用白云岩矿区共生矿产,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2.94

饰面用灰岩:资源储量478.6,保有资源量478.6,主要分布于埇桥区夹沟镇和灵璧县朝阳镇。

饰面用辉绿岩:资源储量16.2,保有资源量14.2,位于埇桥区褚兰镇南部。

饰面用大理岩:资源储量14.1,保有资源量12.5,位于灵璧县朝阳镇东部。

2.3.5 旅游资源

截至十二五末期,宿州市已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3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6家,国家2A级旅游景区6家。其中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是皖北首个5A级旅游区创建试点景区。

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宿州市目前有五级旅游资源5四级旅游资源21处、三级旅游资源30处,高等级资源密集。

北部集中了以砀山梨园为代表的农业景观资源集群。中部集中了以皇藏峪、五柳风景区、新汴河景观带为代表的生态资源集群。南部集中了以垓下古战场遗址、虞姬文化园为代表的历史人文资源集群。东部集中了以隋唐大运河、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代表的水域文化景观资源。按行政区域划分,各区县资源数量分布相对均衡,当中又以萧县及灵璧县分布较为集中。按分布线性空间看,符离大道沿线集中度最高。

2.4 经济社会概况

2.4.1 经济发展现状

2015年末,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235.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8.3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506.5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461.0亿元,增长11.7%。三大产业结构比为21.7:41.0:37.3人均生产总值22415元(折合3599美元),比上年增加1785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3141/人,比上年增加2374/人。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37.16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82.86亿元,增长8.4%。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117.69亿元,增长30.6%。农产品加工产值922.4亿元,增长14.3%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133.39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其中一、二、三产投资分别增长11.7%22.1%17.0%。全年工业投资652.46亿元,增长22.6%。民间投资930.34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82.1%,比上年提高3.6%。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1175.37亿元,增长13.7%,其中自筹资金增长20.9%

全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82.81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9%。其中,小麦种植面积35.52万公顷,下降0.7%;油料种植面积5.73万公顷,增长2.1%;棉花种植面积1.95万公顷,下降2.5%;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8.24万公顷,增长7.0%

全年粮食产量412.26万吨,比上年增长3.9%。其中,夏粮产量241.61万吨,增长0.8%;秋粮产量170.65万吨,增长8.7%棉花产量2.58万吨,下降0.7%;油料产量25.21万吨,增长3.4%

全年肉类总产量52.9万吨,增长3.2%;牛奶产量1.73万吨,增长3.0%;水产品产量4.49万吨,增长3.3%;禽蛋产量27.5万吨,增长4.9%

2.4.2 城镇建设发展

城镇体系发展目标。坚持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城镇综合功能,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次中心城市(县城)为骨干、重点中心镇为纽带的现代城镇体系;加快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推动宿州市快速发展,加速在皖北地区崛起。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布局。形成一核、一轴、两板块的空间结构:

一核:宿州中心城市。

一轴:沿国道G310和省道S301串接萧砀、沿京台高速和国道G206串接宿淮(北)、沿省道S303串接灵泗的城镇发展轴。

两板块:萧砀城镇板块、灵泗城镇板块。

2.4.3 产业选择与空间布局

市域划分为埇桥、萧砀和灵泗三大经济片区。埇桥经济片区为皖北地区重要的先进加工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是宿淮(北)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核心经济片区。萧砀经济片区为皖北地区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化基地,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经济片区。灵泗经济片区为宿州市东向发展、对接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经济片区和桥头堡。

2.5 环境质量现状

2.5.1 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根据《2015年宿州市水资源公报》,201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市辖10条主要河流共计15个省控监测断面,其中奎河主干及主要支流入境5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劣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等,新濉河入境断面水质为类,出境断面水质为类,满足功能区水环境目标要求。新汴河出境水质结果为类,满足功能区水环境目标要求。沱河、浍河出境断面监测结果均达到水质要求。

地表水环境变化趋势:根据数据分析,主要河流主要污染物变化整体保持稳定,个别趋好,恶化趋势不明显。20112015年宿州市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数变化情况如下

2.5-1   20112015年宿州市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数变化情况

2.地下水

浅层地下水

浅层地下水是农业灌溉和农村居民生活的主要水源。2015年分别对31眼浅层地下水井进行两次化验,监测项目为pH值、总硬度、铁、锰、氟化物等共34项。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以两次监测的平均值对各监测井水质进行评价,31眼监测井中:III类水质3眼,占比9.7%IV类水质18眼,占比58.1%V类水质10眼,占比32.2%。超标项目一般为总硬度、铁、锰、氟化物和溶解性总固体等。

中深层地下水

2015年分别在砀山、萧县、埇桥区、灵璧和泗县城区各选1眼中深层地下水井进行两次监测,监测项目为pH值、总硬度、铁、锰、氟化物等共34项。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以两次监测的平均值对5眼监测井水质进行评价:其中III类水质2眼,占比40.0%IV类水质3眼,占比60.0%。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性总固体、锰。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宿州市环境监测站多年监测数据,除砀山饮用水源氟超标外,宿州市和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接近100%

2.5.2 大气环境质量

2015年,全年市区空气质量指数均值为88.4,空气质量一般,主要污染时间集中在1月下旬、2月中旬、6月中旬、10月中旬、11月上旬、12月下旬,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6天,优良率为72.9%

1.环境空气质量

2015年,二氧化硫年均值24微克/立方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6112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近五年(20112015),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变化图见图2.5-2

2.5-2  宿州市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变化图

二氧化氮年均值28微克/立方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480微克/立方米。近五年(20112015),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变化见图2.5-3

2.5-3  宿州市区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变化图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85微克/立方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24306微克/立方米。近五年(20112015),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变化图见图2.5-4

2.5-4  宿州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变化图

2.酸雨

2015年宿州市酸雨频率0%,与2014年持平。全市无酸雨。

2.5.3 声环境质量

2015年宿州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110个点位,等效声级均值为54.9dBA),属于较好级别;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值为65.1dBA),属于级别;功能区噪声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2.5.4 生态环境质量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林业生态系统建设、水土流失治理、湿地恢复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取得成效。2015年林地面积284993.87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9.48%。拥有砀山黄河故道湿地自然保护区、泗县石龙湖湿地生态多样性保育重要区、泗县沱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萧县黄河故道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及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根据宿州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全市湿地面积25163.06公顷,其中河流湿地13553.3公顷;湖泊湿地1535.3公顷;沼泽湿地120.16公顷;人工湿地9954.3公顷。拥有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及萧县梅山、砀山县古黄河等省级森林公园,宿州大方寺沱湖、皇藏峪风景名胜区、五柳风景名胜区、砀山酥梨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宿州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4.22%37.1%13.49平方米。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第三章 环境形势分析

 

3.1 十二五环保工作情况

宿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两个目标六项任务八大工程六条保障措施和324个项目。

两个目标分别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六项任务分别是: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环境安全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环境监管;八大工程主要包括: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水污染物氨氮减排工程,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六条保障措施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规执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社会监督,依靠技术支撑。

3.1.1 两个目标完成情况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0.8万吨,比2010年减少7.2%氨氮排放总量为1.0万吨,比2010年减少8.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3万吨,比2010年的3.7万吨减少10.8%;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6.3万吨,比2010年的6.8万吨,减少7.4%

2.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常规因子环境质量得到基本改善,地表水质量有效好转,地表水国控断面劣类水小于15%。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3.1.2 六项任务与八大工程完成情况

1.水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

十二五期间以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工程项目为主抓手,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7个,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项目17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12个,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个。

实际完成数均远超出规划项目数。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得到提升,企业治污标准得到提升,河流水质整体得到改善。地表水国、省控断面(点位)水质扣除上游来水影响后,达III类及以上的河流水质比例高于60%。劣V类水质的比例小于30%。列入国家和省政府考核河流水质断面5个(新汴河泗县公路桥、新濉河泗县通海渡口、浍河湖沟、沱河关咀、龙河浮绥断面),除龙河外基本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

2.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

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以实施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工程,目标任务已经完成但随着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不断提高,已不仅是完成减排任务,而是综合全面系统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各项政策措施和规定要求,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区域控制、行业自律的大气污染防控机制。开展工业、锅炉、扬尘、秸秆禁烧、汽车尾气、油烟和挥发性有机气体专项治理工作。

3.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十二五期间,宿州市德邦医废处置中心和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萧县合成革固废(残液)处理中心工程项目先后投入使用。宿州市和4个县城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废物单位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计划,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考核评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十二五末规范化合格率达到80%以上。

4加强生态保护保障环境安全任务落实情况

建立环境应急体系,防控重污染天气,河流水体、土壤污染事故。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管理,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风险排查,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执行报告时限要求。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编制实施了《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规划》、《宿州市集中式饮用水环境保护规划》、《宿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宿州市区及各县自来水厂能力建设得到提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兴建农村饮水工程525处,解决了102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每年开展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十二五期间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基本保证了市区居民的饮水安全。建立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5.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灵璧县和萧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泗县连片整治项目也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是推进生态创建。全市建成砀山县、萧县、埇桥区三个生态省建设综合示范基地;初步形成了2个生态示范县、7个省级优美乡镇、43个市级生态示范村、185个生态示范户的创建格局。三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落实省关于现代农业两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制定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系统实施雨污分流。

6.强化管理能力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4个河流省界、市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全面升级改造;宿州市城区和4个县城建成空气自动站并投入运行。按期完成市辖5条河流15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及市控小流域16个断面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工作。强化城区3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发布,做好城区自来水厂3个点位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做好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及数据发布工作。强化日常监管,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自动化监控;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断推动规划环评,督促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项目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3.1.3 六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体系方面,市政府设立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总量办,保证了政府考核目标任务的责任落实。设立有环境保护委员会,成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平台。

二是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成立了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召集人,成员包括环保、建委、交通、发改、国土、农委、城管等各政府职能部门,成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平台。

三是制度保障方面,重点落实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是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五是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并颁布了《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细则》。

六是大力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重点加强细颗粒物、臭氧等空气质量监测,并实现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3.2 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3.2.1 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是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宿州要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全市经济发展速度必须保持高位运行才能实现后发赶超。但我市发展模式较为粗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仍然存在,污染物新增量将随着经济总量、增量的快速增长持续上升。到2020年,我市城镇化率将达到50%,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研究表明,全国城镇人均生活能耗是农村人均水平的1.54倍,未来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增加生活垃圾1200万吨、生活污水11.5亿吨、消耗8000万吨标煤。如果延续粗放的传统城镇化模式,污染物在时间上的累计和区域空间上的复合效应将更加明显。

二是环境质量仍不能满足公众期待。市辖10条主要河流共计15个省控监测断面,其中奎河主干及主要支流入境5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劣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等。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日益显现。环境质量现状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匹配。

三是大气污染物减排难度大。宿州市工业基础薄弱,发展速度强劲,且多为资源、能源消耗型项目为主,对污染物排放增量需求较大。宿州市大气污染主要行业减排设施已基本建完,工程减排空间越来越窄,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主要靠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来实现;宿州市从事货运人员较多,机动车重型货车增量较大,重型货车增幅居全省前列,导致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量较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任务十分艰巨。

四是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农村污染源量多面广,污染防控措施和监督管理难以及时全面覆盖到位。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生态足迹增加的速度远高于生态承载力增长速度,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程度加剧。

3.2.2 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一是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艰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按照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年良好率达到90%以上,但近年来空气污染有加重趋势。2013年我市灰霾天气达21天,较2012年有所增加,可吸入颗粒物全年平均为10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38%。而设区2015年将要执行的国家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将可吸入颗粒物由原来的100微克/立方米改为70微克/立方米,按照新标准,我市达标率将从90%下降到60%以下。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重、压力大。我市人口基数较大,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新增常住人口数量较大,给我市每年带来新增化学需氧量2000多吨,消化新增量难度相当大机动车重型货车增量较大我市从事货运人员较多,重型货车增幅居全省前列,导致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量较大。我市工业基础薄弱,发展速度强劲,且多为资源、能源消耗型项目,对污染物排放增量需求较大。

三是财政环保资金投入压力巨大级财力薄弱,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几乎空白。完全依靠地方财政来推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环保设施建设等工作存在巨大困难。

四是部门职责分工不清,河流、大气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项目分散,缺乏统筹安排,导致治理项目对应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明显。

五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仍需深化。环境保护市场化水平仍滞后于环境保护的要求。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舆情应对能力仍旧较弱,公众参与对强化环境监督、推进社会治理的强大作用尚未有效发挥等。


第四章 规划总体目标与指标体系

 

4.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力争实现水、大气、土壤、生态系统等全要素管理;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提升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宿州市科学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为把宿州建设成为经济高效繁荣、社会文明进步、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4.2 基本原则

4.2.1战略响应、政策落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把握十八大 "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将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和谐社会、绿色发展的具体要求体现在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中,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

4.2.2资源节约、保护优先,以生态环境支撑社会经济发展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优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良性循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4.2.3以人为本、综合施策,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控环境风险为基线的环境管理体系,加快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环境问题。以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平衡。

4.2.4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大力提升综合实力

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进一步强化并形成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良好的倒逼传导机制,推动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宿州综合实力,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4.2.5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争做生态文明排头兵

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攻坚战,又着眼长远,协调好与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等的关系,妥善处理好近期规划与远期控制之间的协调关系,持之以恒保护好蓝天、绿水、青山,争做生态文明排头兵。

4.3 总体目标

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红线制度全面实施,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4.4 指标体系

建立以提高环境质量为主线,综合反映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总量减排和生态保护及能力建设的综合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4-1 宿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指标

类别

 

现状

2020年目标

指标属性

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0%

100%

预期性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断面比例(%)

54.5

完成省下达十三五指标

约束性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80

10%

预期性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63

50

约束性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72.5

73.5

约束性

声环境质量

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标

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标

约束性

土壤环境质量功能达标率

 

90%

约束性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80%

预期性

主要水污染物

排放量

(万吨/年)

化学需氧量

10.8

按年度完成省下达十三五指标

约束性

氨氮

1.0

按年度完成省下达十三五指标

约束性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万吨/年)

二氧化硫

3.3

按年度完成省下达十三五指标

约束性

氮氧化物

6.3

按年度完成省下达十三五指标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减排10%

约束性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镇污水处理率82%

城镇污水处理率95%以上

预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预期性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

预期性

森林覆盖率%

29.48

32.8

约束性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12

13.5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不减少

市级层面未划分

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

 

中部二级标准

预期性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

100

100

预期性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100

100

预期性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

100

100

预期性


第五章  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宿州市发展的关键历史机遇期,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重要时间节点。为应对和紧抓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特征、要求和机遇,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要切实做到三个转变:即在目标导向上,从以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转变;在工作重点上,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转变;在管理方式与实施途径上,从以行政审批为主,向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转变。

从观念转变、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制度与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规划任务,以期解决目前以及十三五期间的环境问题,实现宿州市环保工作三个转变的需要,促进宿州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5.1 转变观念,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强化环境宏观调控机制,把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与生态保护红线结合起来,把重点开发与控制行业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起来,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5.1.1 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

加强市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把规划(战略)环评作为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项目环评要落实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的优化,预防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破坏。

开展多规合一试点,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局限,实现城市空间多规划协调统一。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划定一张蓝图,重点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城市开发边界等划定,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科学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城市绿色廊道和通风廊道,增强通风潜力,缓解热岛效应和局部空气环境污染。适时启动宿州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规划研究。

5.1.2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根据《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人口资源环境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一的原则,明确宿州市主体功能区划,并根据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优化布局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分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管理目标、空间管制要求和环境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国土空间开发的生态安全管控体系。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推进分类分级管控。2017年底前,完成市域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2020年进一步扩大和优化市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包含以下区域:省级(含)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省级(含)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国家湿地公园的保育区、省级(含)以上森林公园的保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县级(含)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等。未纳入一级管控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二级管控区。

加强工矿用地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对土壤、水体污染严重的区域,采取工程技术、生物修复等措施进行专项治理,防止污染扩散。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腾退工矿废弃地污染治理,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土地修复整治;鼓励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因地制宜建设遗址公园和科普教育基地。

5.1.3 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助推经济社会转型的综合作用,研究制定宿州市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有序推进生产力布局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

围绕环境保护做好产业文章,符合国家鼓励发展方向。依据我市现有条件,发掘环保科技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对经济贡献份额。

宿州市煤矸石、粉煤灰、废纸、秸秆有一定加工生产基础,未来在城市矿产和农业废弃物加工利用方面,前景十分广阔。

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大力提升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水平,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

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企业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细胞,也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宿州的基础。企业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技术,大力生产环境友好型产品,大力推行节能减排措施,大力提高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创新能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彰显企业环境责任,增强企业社会影响力,对促进我市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程意义深远。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等绿色园区。加大对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探索存量用地二次开发机制,创新闲置土地盘活方式,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园区亩均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强化节能减排,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贸流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管,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水平,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降低能耗水平。通过实施以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为核心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全面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积极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重点围绕火力发电、化工、纺织、食品等工业行业,组织实施一批节水工艺改造及循环用水工程。

按照循环工业园区标准,依托传统优势行业,围绕首位产业,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完善废水废渣统一处理处置,建立集产品研发、原辅材料生产加工、商贸物流配套、终端产品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生态工业集群,努力形成具有本市特色在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区、县、乡镇分工合作建立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最低、三废产生量最少的工业园区体系。

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整治矿产资源开发,提升生产建设规模和水平,提高重要矿产资源的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积极开展尾矿、废石二次开发利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鼓励实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秸秆、畜禽粪便、农林三剩物等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逐步推广生活垃圾与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并最终实现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宿州市及各县垃圾焚烧发电宿州市餐厨垃圾处理、埇桥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泗县生活垃圾收集转系统工程等项目,力争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左右,城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率及收运、处理体系区域覆盖率均达到50%以上。

加快互联网与环保产业融合发展,运用互联网+”提升绿色生态服务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内涵。

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及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以加强环境建设和强化环境管理为依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坚持保护优先、以人为本、改革突破、绿色拉动,积极探索具有宿州本地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措施,通过实施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着力打造生态良好、环境整洁、生活舒适、居民健康、积极向上的宜居、宜业、宜游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倡导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加强停车场建设,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发展快速公交。以智能公交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车辆运营调度管理、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等信息系统。

5.1.4 加速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将可再生、高能效、低污染、低排放作为能源发展的方向,大力推进传统能源向集约化、清洁化、低碳化转型升级,扩大可再生能源投资,引导绿色能源消费。逐步减少原煤消费量,着力构建天然气、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多点支撑的能源消费体系。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需求、使用管理,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2015年我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2.4%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有所提高

统筹优化火电发展。大力推进高效洁净燃煤发电。积极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切实提高热电联产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比例,扩大集中供热范围。鼓励通过改造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环保、高效机组,建设一批发电、供热两用电站,替代能耗高、污染重的分散低效小锅炉。

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充分利用屋顶、荒山、荒坡和滩涂资源,因地制宜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天然气管道和加气站建设,完成宿州市区3座天然气门站的建设,完善宿州市区的供气网络;新建天然气加气站21座,基本满足宿州市区及各县的汽车加气需求;分别建设宿州市和埇桥区液化天然气储备站,作为应急保障气源设施,提高宿州市区的供气安全性;实施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尽快为宿州4县供应管输气源;在宿州市中心城区积极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

到规划中期目标:在宿州四县分别建设1座天然气接收门站,以接收长输管道来气,实现宿州各县全部接通管输气源;新建天然气加气站22座,市域天然气加气站总数量达到48座;在宿州四县分别建设1座液化天然气储备站,作为县级液化天然气应急保障气源设施;宿州市中心城区新增3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楼宇型项目,总装机规模达到50兆瓦。

到规划远期目标:规划远期继续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新建天然气加气站58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开始向埇桥区及四县推广,宿州市域总装机规模达到310兆瓦。

充分利用宿州市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发生物质燃料,重点发展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集中供气,建设生物质能供热、秸秆发电、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等项目。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全市电动汽车的应用发展。

5.1.5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严格推行政府机关绿色办公,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突出节约型政府示范作用,率先做到节能、节水、节材,有序推进市级机关单位以及零星分散的部门单位实现集中办公。

在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健康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引导大众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消费,推行适度消费、节粮、节水、节能和循环利用资源,引导优先选择绿色环保产品;完善宿州市城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出行,优化车辆运力结构与网络,探索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共交通网络,实施宿州市公交车油改电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求,探索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倡导市民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生活理念。树立绿色生活典范,本着低碳生活,生态文明理念,培育企业和市民绿色生活模式。培育市民的绿色生活意识和行为规范,激发公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5.2 治污减排,确保提高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提高环境质量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十三五初期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通过排污许可衔接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以污染减排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为手段,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腾出环境空间;以严格监管执法为重点,注重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5.2.1 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刚性约束

建立健全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体系,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监督和考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质量优良县区环境质量不退化、不降级;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见到实效。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纠偏机制。根据《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行政审计和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5.2.2 深入实施三大行动计划,提高环境质量

1.以保障饮水安全为核心,实施水环境控制单元管理为基础,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成立一个由市环保局、城管局、水利局、供水公司、市住建委、卫计委等,具有政府行为能力或相关监测资质的部门参加的监督管理机构。在水源地附近以及人们生产生活活动接近水源地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公告牌,明确水源地各级保护区边界,公布监督危害水源行为的举报电话等。同时,在交通干线进出口设置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车辆绕行标志,禁止装载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车辆通过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在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道路、界碑上设置警示标牌,公布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报警电话等。

严格管控新改扩建项目审批流程及执行水源地准入制度,不符合准入条件和相关政策的项目应坚决制止。

根据水源地保护区设立情况及宿州市地下水的特点,及时更新完善监测方案,在每一个水源地集水区布设监测点位,监测频次、质控措施等要满足监测要求,同时做好水质信息上报和公开工作。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规定,确定地下水源地监测点位的布设。加大地下水监测能力的建设,相关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规定的检测项目要求。各水源地常规监测每月开展一次,监测项目不少于42项,遇数据异常要及时进行复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106项)监测,由宿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承担。

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要迅速准确监测分析污染物种类、数量、来源和潜在危害,及时提出应急处理处置建议。进一步加大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切实做好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定期对水源保护区内环境状况、取水状况等开展检查,坚决清理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旱厕、料堆、垃圾等污染源,以及畜禽养殖、餐饮服务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加快推进淮水北调利用配套工程建设,包括新汴河、沱河行水通道和朱仙庄、芦岭采煤沉陷区储水工程,实现外调水与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水源之间的联合调配,优化供水结构,保障水质、水量。加快淮水北调利用配套工程5万吨工业水厂与配套管网建设,以外调水与沱河和新汴河地表水置换宿州市城区工业取用的深层承压水。具备水源替代条件的地下水超采区,划定为地下水禁采区,禁止取用地下水。

建立健全城市节水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建设,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和城市节水系列宣传活动,完善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实施自备水关停计划管理,控制并逐年减少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取水量。加大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处理回用力度,以替代井灌区农业及部分工业开采的地下水。严格各类水价管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政策。

划定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宿州市城区地下水限采区,以宿州市城区水源地为中心,西北至西二铺乡、东南至北杨寨乡一带。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实施对宿州市超采区进行治理,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压采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为目标,通过建设替代水源工程、加强节水、封填开采井等综合治理措施,逐步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通过规划指导、政策扶持、财政投入等方式三八乡、西二铺水源地保护区加强保护,对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物理隔离根据水源地保护区内居民及产业结构实际情况,结合城镇化发展,引导区内居民逐步移出。调整保护内的种植业结构,加大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的投入,同时建立严格的转移拨付制度,调整保护区内种植业转型升级。采用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的方式,加大地下水补给能力,形成水源涵养区。

重点推进宿州市城南污水厂再生回用工程(二期)、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砀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宿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省级示范村污水处理项目及建制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老城区加快推进现有合流管网系统改造;难以进行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因地制宜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县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接管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严格地下水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石化产品存贮销售、化工、涉重等企业及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场地进行防渗处理。

实行河长制。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河长制,由市、县(区)、乡(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担任辖区内河道(段)的河长,强化协调调度,促进河道水质和水环境持续改善。河长负责组织实施相应河道(段)的水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措施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及时处置水环境应急事件。

2018年,全市水环境质量不降低并力争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立。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遏制,水生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新汴河、濉河、沱河、浍河等主要地表水体各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镇级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宿州城区、各县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90%60%100%

2.以重点行业及面源控制为抓手,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7年底前,建成区和有条件的县城要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镇建成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强锅炉行业管理,对违规新建的锅炉依法拆除。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和煤改气、改电、改热水配送等工程建设,鼓励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建设宿州经济开发区中粮生化、宿州国电为热源点的配套供热管网及萧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泗县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强化城市扬尘治理。推进建筑建造方式转变,开展建筑工地、道路、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施工企业要在开工前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落实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储煤场防风抑尘措施。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限制鼓风式除尘器,推广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安装渣土运输车辆全球定位系统,严格实施密闭运输,落实冲洗保洁措施。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严格新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环保要求,未经审批的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城市环境敏感区域严禁露天烧烤,推广无炭烧烤。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开展高污染禁燃区划定工作,并根据城市建成区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扩大禁燃区范围。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宿州市区和各县环城河以内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充分考虑产业、人口、交通、环境承载力,科学规划城市发展规模,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城市生态、绿地空间管控,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在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建的要实行搬迁、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积极推进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推进燃气管网建设,提高燃气管网覆盖率;实施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推广应用可替代锅炉的集中供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项目,推广低挥发性材料,到2020年家具制造企业、机械加工、汽修企业等使用高挥发性涂料的涂装车间完成密闭改造,涂装生产线有机废气收集率和净化率达到95%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

把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作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实施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实现“黄标车”全部淘汰,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推广使用国V汽油、柴油。完善交通网络,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改善油品质量,提高燃油的利用效率。大力开发和使用节能型和清洁燃料汽车,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开展汽车尾气治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

3.以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为重点,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加强防治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重点监控管理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的农药、化肥过度使用,加大面源污染防控,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宿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工业园、萧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等园区中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并配套建设危废处置设施。加快老垃圾填埋场所的封场及土地修复整治项目,建立生活垃圾、污水、危险废物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制度。严格控制废弃物焚烧,确保二噁英排放达标。

建立修复污染土壤清单,初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对污染较轻的耕地提出改良意见,早发现早改良早恢复,恢复耕地土壤原生性,对污染严重难以修复的耕地,分门别类总体规划,提出调整用途的意见。积极引导和推动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等生态农业的发展。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国家对一类“二类”和“三类”建设用地的各项要求;完成“绿色”、“黄色”“红色”农用地范围划定,落实国家提出的差异化管理措施。实施测土配方工程,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定期组织对农田灌溉水质进行检测。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抵押金制度和收集处理系统。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回收站点,形成回收网络。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化工、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7年起,各县区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5.2.3 全面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促进污染减排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清洁化生产技术的革新与应用,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环境风险,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提供制度保障。重点推进电力、化工、水泥等工业领域污染治理。加大造纸、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废水治理。建立管理制度框架和管理平台,完成对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面摸排工业企业排放现状,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督促难以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制定全面达标可行性方案,并监督实施。完善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促进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5.3 保护生态,维护生态健康安全

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环境绿化美化行动,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培育提升自然生态系统。

实施市域生态环境绿化美化行动计划,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严守生态红线,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以主要河流、交通干线为骨架,加快建设生态景观廊道。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生态系统等生态板块建设及保护。继续实施公益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石质荒山绿化等工程,扎实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绿色长廊创建工作。

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等未开发利用地、生态敏感地保护,实施重点河流流域环境治理,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健全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生态环境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及离任审计制度。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5.3.1 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及《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推进分类分区管控。确保到2020年,生态保护红线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不减少。加大对萧县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宿州市新汴河景观带(国家级)、灵璧县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及埇桥区五柳风景名胜区、埇桥区大方寺、泗县沱河湿地生态系统、萧县黄河故道、砀山黄河故道等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一系列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政策与资金支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区域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明显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域生态状况。

5.3.2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以及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完善生物物种资源管理制度,加大基因、物种、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建立重要入侵物种的持续防控技术体系。

加大以萧县皇藏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埇桥区五柳风景名胜区、埇桥区大方寺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泗县沱河湿地生态系统、萧县黄河故道、砀山黄河故道等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为代表的重要生境区域的保护建设力度,统筹协调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建设,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自然生境保护体系,全面保护物种、基因、生态和景观多样性系统。

以优良城市绿地系统布局、规模及群落结构为基础,建立具有国家、省、市三级保护体系,由城市绿地系统、自然保护小区网络、郊区生态区、景观区有机融合,形成点、线、面结合和斑块、廊道、基质结合的优良的绿色生态网络系统。

5.3.3 加快建设绿色矿山,控制水土流失

根据宿州市矿产开发利用现状、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绿色矿山指导意见和安徽省绿色矿山标准,推进宿州市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达标工作,针对宿州市矿山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建设标准,大中型矿山企业率先开展,建设宿南地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小型矿山按照建设标准逐步完善。

把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贯彻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始终,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加强对新建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新建矿山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区和谐。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和准入条件,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矿业结构,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格局。

2020年,使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5.3.4 继续实施国土绿化工程

把宿州建设成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适宜创业与居住的区域中心城市,以创建 “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城市绿地,优化城市绿地布局,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弃置地生态修复等,重点推进全市绿化造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森林提质工程以及建成区的绿地系统建设工程等,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在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探索运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化管理确保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长效常态。加强运营管理,强化公园公共服务属性,严格绿线管制。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增加名木和树龄50年以上的树木名录,并对此进行调查鉴定,登记编号,建立档案,公布确认,设立古树名木标志。每年对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升城市绿地功能。完善防灾避险公园功能。结合城市污水管网、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通过透水性铺装,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化能力强的植物等,建设下沉式绿地及城市湿地公园,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此外,以“三线”补绿扩带、“三边”扩绿改造和城乡绿化见缝插绿为重点,加快推进“三线三边”和城乡绿化增量提质行动。

宿州市绿道布局规划图见附图6

5.3.5 积极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以低影响开发的理念进行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有效控制地表径流,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针对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针对低影响开发区域,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积极实施宿州市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宿州市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宿州市城区防涝设施、宿州市城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萧县老城区雨水综合治理、泗县城市防洪和雨水综合利用等项目。

谋划推进主城区、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砀山县道北路、萧县龙腾大道、泗城等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5.3.6 加快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改善内河水质

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快完成城市水体排查,完善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推进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程,实现城区内河城市景观功能、防洪排涝功能。开展河道障碍物清理及水面垃圾清理工程,加大辖区河道两岸及水面的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堆积在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证河道两岸及水面环境整洁;全面开展全市河道上影响防洪排涝障碍物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区内河水体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城区内河水质全面达标整治,使内河、湖泊成为城市的绿化带、景观带,构筑多样性的城市空间形态,建设宜居城市水系生态景观系统。

5.3.7 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功能,提升水资源调蓄保障能力

埇桥区内朱仙庄矿、芦岭矿、桃园矿、祁南矿、祁东矿、钱营孜矿等六座煤矿最终形成的沉陷区面积将达 288.48 平方千米,占到埇桥区国土总面积的10%,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民生发展产生严重制约。

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全面实行塌陷区耕地耕作层剥离回田制度,加强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充分运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政策,加大塌陷区土地综合治理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项目监管,确保塌陷区群众生产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已经实施的淮水北调及将来规划实施的引江济淮工程可以有效替换地下水源,必须完善调蓄工程,可进一步提高调水保证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对扩大地表水蓄水库容,最大限度地拦蓄、调蓄本地和过境雨洪资源及外调水源,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各类水资源,以解决宿州市发展面临的水资源制约,提升宿州水资源安全保障。

5.3.8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积极开展和完善县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路网以及能源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农村安居工程。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村庄为治理重点,围绕美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及乡镇创建,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统一规划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和项目,带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立。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推广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社会化运营模式,不断完善农村环境保护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积极发展光伏、秸秆发电和农村沼气,加快构建农村清洁能源体系。

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以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为核心,开展村庄归并、废弃村庄复垦和新村建设,按照美丽乡村规划布局,严格控制新村庄建设规模和农宅建设标准,有序推进村庄整理,着力传承乡愁记忆的新村配套功能建设;充分运用国家级贫困县土地政策,加大农村建设用地节余指标交易收益向农村投入,完善乡村宜居、宜业、宜游功能建设,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

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落实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组织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科学编制完成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禁养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三同时制度。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80%的养殖专业户实施粪便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5.4 防控风险,实现环境系统安全

针对目前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辐射等环境风险问题突出的实际情况,围绕重点领域与行业,采取源头预防和全过程监管,加强环境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和应急联动管理,解决涉及人体健康与生态安全的突出的环境风险问题。

5.4.1 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更新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建立政府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制度、公众风险知情与自我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对高风险企业要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推进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完善损害赔偿制度。

5.4.2 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严格电离与电磁辐射项目审批,完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工业、医学核技术应用、广电通讯、输变电等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管理;严格执行环保部关于γ射线移动探伤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在线实时监控,实现移动源管理全覆盖。强化放射性物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退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废源回收工作。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联动体系,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加强宿州市辐射监测应急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要求。

5.4.3 加强重金属污染控制

强化以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为重点的污染企业管理。加强源头控制,加大重金属防控力度。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重金属排放量比2015年不增加,对现有涉重企业改扩建项目要采取增产不增污。加快涉重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严格控制选址,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优化布局并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完善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推动涉重企业进行技术更新,鼓励开展深度处理。制定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方案,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管理,2017年年底前,建立重金属产排污强度综合评价体系。建立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与诊疗体系。

5.4.4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严格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强化对现有化工企业、化工集中区等重大风险源的排查,加强化学品风险区域的环境管理;加强现有化工企业的升级改造,完善化工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相关设施和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处理能力建设。

5.4.5 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元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合理配置,逐步推进危险废物安全收集、处置工作的社会化。对企业自建的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排查、评估。到2020年,基本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覆盖到乡镇卫生院。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完善集中处理体系。注重选址的科学合理,进一步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设施运行监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解决偏远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问题。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治理。

5.5 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5.5.1 推进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市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增加先进监测仪器设备,改善实验室条件,并加强对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基本满足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专项监测等工作要求。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科学有效实时监测网络,对全市饮用水源地、城市内河、地下水等进行全面监测;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完善土壤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营造宜居环境。

5.5.2 加强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健全环境执法和管理体系

建设完备的环境监察体系,强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要达到国家中部二级标准建设要求,各县区要达到国家中部三级标准建设要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面开展达标建设,建成机构齐全、人员到位、高科技监管手段、高素质监察队伍,能够担负起新时期环境监察任务的环境监察体系。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完善应急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市环境应急中心达市级二级标准,县级达到三级标准,化工园区单独设置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成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促进我市与省内其他地市环境应急物资的调用、征用、互助机制。

加大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全面实施网格化环保监管,确定环保部门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的最低抽查比例,实施随机抽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监察稽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培训与演练,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对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全部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形成了水、气自动监控,提高了环境监管水平。强化“110”联动,充分发挥12345政府热线、12369环保投诉热线和宿州环保门户网站的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5.5.3 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平台

按照《全国地方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标准的要求,从人员编制、业务经费、设备配置标准及业务用房等方面建设标准化的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提高该中心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环境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健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和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提高宿州市污染事故的防范能力。

5.5.4 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市县(区)两级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环境宣传教育水平,保障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5.5.5 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辐射安全监管

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配置实验室,并配备基本仪器设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专用设备、专项辐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加强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应用,依托监管系统,完整录入单位信息,所有核技术利用各类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均需通过管理系统申报和审批,实现监管信息的三级共享,提高辐射安全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消除隐患,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对全市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监测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推进依法依规开展核技术利用活动,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加强放射源管理,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将废弃放射源依法安全处置,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电磁辐射环境管理。

5.5.6 加强环境科研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科研队伍建设,加强科研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开展水环境、大气环境承载力研究,开展环境治理、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并且充分发挥宿州市环境科学学会在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保障环境科研工作经费。

 

 

 

 

 

 

 

 

 

 

第六章  重大工程项目

 

6.1 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估算

围绕规划重点领域和监管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十三五期间对全市环保工作全局性有巨大推进效益、操作性强的重大工程。主要有六个领域: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转型升级及循环经济发展、土壤治理及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具体见表6-1及附表。

6-1  重大工程、项目表

重大项目

方向

工程

项目数

投资额

(亿元)

投资额

占比(%

水环境质量改善项目

江河湖库水质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地下水污染修复和超采控制等

86

179.223037

61.92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及大气污染减排项目项目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集中供热、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煤炭清洁利用、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重点行业烟粉尘、VOC控制、面源污染区域化控制等

10

3.9062

1.35

水污染减排项目

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置、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及再生水利用、

88

75.1124

25.95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21

29.21728

10.09

转型升级及循环经济发展项目

转型升级、清洁能源、技术进步改造、资源再生利用、能源与资源节约利用及循环经济发展等

26

6.3646

2.20

土壤治理及自然生态保护项目

土壤治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土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18

31.71

10.95

农村环境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农村小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

6

7.458

2.58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环境监管能力;环境信息、宣教及科研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

4

0.76785

0.27

   

259

333.759367

100

6.2 资金来源及项目实施可行性

要保持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提高新增财力政府预算中环保投入比重,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全面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和监督机制,建立回报机制,提高民间资本投资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项目提供支持。政府公布环境治理工程、环保技术需求等,完善有关政策,引导社会投资环保。

从技术可行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迫切需求及有效性、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等角度,加强重大项目的评估筛选,市、县、区分步推进环保重大工程实施,并纳入各级政府重大项目库,将环保工程作为项目投资及基础建设的优先领域,争取优先实施,并建立重大工程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项目和工程建设内容。在规划实施评估时,将重大环保项目实施纳入评估范畴,在规划执行层面,细化规划任务,做实环保工程设计与评估,加强环保工程项目建设运行制度建设,建立企业为主、社会积极参与、政府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第七章 保障体系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重点抓好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责任,并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作用和民众环境责任的主体意识,着力构建政府有为、企业负责、全面参与、市场有效的环境良治

7.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7.1.1 加强执法监督,创新联动机制

企业达标排放应成为新时期环境执法重点,树立环境法治的权威性。环保部门应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健全机动车尾气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协作,建立落后产能淘汰、环保新技术推广信息共享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发挥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等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执法主体的监督,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7.1.2 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制

围绕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有关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降低、生态服务功能不下降为原则,落实政府对环境质量责任的要求,提供生态产品和环境公共服务。强化对政府的环境质量监督,建立完善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考核、预警、监督机制。出台关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管理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形成权责明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体制,优化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7.2 加强组织领导和评估核算

落实县区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总量减排目标、生态状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约束性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在2018年年底和2020年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考核。利用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考核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评估和考核结果向上级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

7.3 改革环境治理体系

7.3.1 创新管理方式,参与综合决策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行政审计和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增强环境管理对城市宏观发展的重大决策影响程度,环境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在制定、执行有关决策应进行广泛的合作,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建立高层次议事决策机制。将区域环境禀赋作为重大决策制定的基本依据,确定区域开发和重大建设活动的环境准入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

7.3.2 落实主体责任

通过执行严格的法制、政府和社会监督、环境纳入成本等手段,强化企业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提高环境违法处罚力度。扩大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将总量控制、污染减排、风险防范、资源节约、达标排放、信息公开等作为企业法定义务予以明确。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求,建立环境违法企事业单位责任延伸追究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完善激励和监督制度体系,促进企业主动履行环境社会责任,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引导公众加强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评价。

7.3.3 治理对象由主控新增向增量与存量并重转变

十三五期间,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控增量、抓存量并重转变,并成为环境管理的工作重点。研究实施过剩但不落后产能化解方案,抓好无组织排放和中小企业污染问题,做好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提标改造的监督和促进工作。大力控制存量污染,推动污染减排工程、技术、管理、政策组合运用,妥善应对压缩型工业化带来的多种污染物相互叠加、转移等复杂问题。

7.4 促进环保市场体系

7.4.1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十三五时期,企业污染物减排要求的提高、政府有效监管体系的构建、环保产业的发展为我市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推广与普及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第三方治理是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资源环境定价与污染治理收费制度,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加快推进PPP等模式试点。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给予补贴或奖励。积极探索以市场化的基金运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

培育企业污染治理新模式。在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园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开展环境诊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等;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构建企业间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治理综合成本。

对可经营性好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采取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资产租赁、转让产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采取打捆方式引入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对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城镇污染场地治理和区域性环境整治等,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鼓励地方政府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开展综合环境服务。

7.4.2 推动政府由治污者向监管者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动政府由治污者和技术提供者向监管者转变,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能提升治污效率,降低治污成本,大大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激发更多的市场力量投入到环境保护事业中来。

各级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级环保部门依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的监管制度,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7.4.3 政府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合法性,界定权责关系。针对企业购买环境服务模式,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应共同承担法律责任;针对政府购买环境服务模式,政府与环保企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应具有连续性。

2)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通过监测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实施进一步强化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充分运用新《环保法》的法律规定,对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按日计罚、顶格处罚等刚性措施,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促进企业在污染治理领域投入更多精力,为污染治理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建立和完善激励企业参与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促进企业治污减排。试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及其它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初始有偿分配”使用机制。有序开发可由市场提供服务的环境管理领域。

4)制定优惠政策,为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提供保障。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政府应提供金融、财税等政策倾斜与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完善相关政策,为污染治理第三方服务企业的融资提供便利及优惠。

7.5 构建经济政策体系

7.5.1 加快推动投资转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各级政府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投入,设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强化环境保护与国家产业、投融资、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融合和互动,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发展基金,推动和引导投资向环境友好的方向转变。重点支持重金属等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重点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环境保护投入比重,完善资金使用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7.5.2 加快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明确企业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保险市场的监管机制,合理厘定保额和保费。同时,落实高环境风险企业强制保险政策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明确高风险企业范围、划分依据和标准,明确投保程序和要求。研究制定对环境友好企业投保的优惠政策,积极扩大自愿投保企业数量。

7.5.3 推广绿色信贷

积极促进绿色信贷发展,全力发展消费金融,特别是开发有绿色概念的消费信贷,如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绿色信贷产品;同时在融资模式方面积极探索通过预期收益抵押等方式扩大民用节能产品购买的融资来源。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并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商务等部门的联动,推动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基于环境信用,环保部门与银行部门合作推进绿色信贷,切断重污染企业的“血源”,积极探索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与信贷联动机制。

7.6 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不仅需要落实政府责任,更需要加强对全社会的引导,广泛凝聚共识,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实现社会共治。

7.6.1 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及时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充分公开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企业污染物排放等重要信息,主动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民众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事关切身利益的群体,要有信息沟通机制和听证制度,保障民众参与权。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强化公众环境监督权。

7.6.2 加强对政府、企业的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健全环境立法、环评、规划、重大政策和项目等听证制度,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及时沟通、平等对话、协商解决的机制和平台。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网络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环境管理与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监督评价,鼓励有奖举报并保护举报人利益。发挥社会组织在环境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公众和社会组织环境诉讼权。大力发展环境慈善和救助,全面优化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方式,形成“环境情况社会知悉、环境保护广泛参与、环境问题共同解决、环境服务全民公享”的良好局面。

7.6.3 进一步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通过公开环境信息,把环境问题传递给公众,使排污者的违法行为暴露无遗,倒逼企业增加治理污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也会引起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把环境污染监管的压力传导给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形成治理污染、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人人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环境管理的公布制度,推动企业污染物排放、环境治理、执法监测等信息的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及环境责任终身制度,从环境伦理道德和法律层面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宿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

投资额

(亿元)

建设年限

水环境质量改善项目

1

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宿州市城管局

环城河、环城河引河、沱河、运粮河、汇源大沟、三八沟、三八河、宿蒙大沟、铁路运河、龙河、老沱河、火车站三塘等城区12条黑臭水体理治,河段长度49.02公里,面积1.3069平方公里

25.2

2016-2018

2

宿州市城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II

宿州市城管局

改造建设雨水管网长度约51.361公里(DN800以上),建设雨水排涝泵站1座,实现老城区雨污分流。

1.6

2016-2020

3

宿州市城区排水系统综合治理

宿州市城管局

宿州市城区雨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改造分流制雨水管网及新建泵站,其中管网新建长度约11.3公里,改造约1.6公里,新建泵站4座。

2.8

2016-2020

4

宿州市埇桥区地下水资源保护修复项目

埇桥区人民政府

对全区地下水资源进行全面保护、修复、截污治理等

1.2

2016-2020

5

宿州市萧县孤山湖水库工程项目

萧县水利局

扩挖面积2000亩,建控制闸1座、退水闸1

2.5

2016-2020

6

宿州市萧县岱湖水库工程项目

萧县水利局

扩挖面积1000亩,建控制闸1

0.5

2016-2020

7

宿州市萧县新庄水库工程项目

萧县水利局

扩挖面积5500亩,库容2100万立方米

1.68

2016-2020

8

宿州市城区河道综合治理

宿州市城管局

环城河、三八沟、汇源大沟、运粮河、铁路运河、大陈沟、宿蒙沟等河道治理,共计0.818平方公里

1.82

2016-2020

9

宿州市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

宿州市水利局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加固堤防47.93公里,护坡护岸19.11公里,填塘固基5.47公里,防汛道路25.93公里,疏浚河道228.48公里,疏浚排涝干沟、撇洪沟235.96公里,新建、重建泵站217座,新建、重建、加固、扩建涵闸110座,重建、扩建疏浚影响的桥梁86座。

11

2016-2020

10

宿州市进一步治理中小河流工程

宿州市水利局

宿州市境内24条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河流长度1075公里。参照已建工程,采用扩大指标法计算,工程总投资217493万元,拟5年内完成,每条河道建设期为1年。

21.75

2016-2020

11

宿州市经开区铁路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宿州经开区

铁路运河8.4公里长河道清淤、除杂,两岸土方平整,砌河堤,建设生态护坡。

0.8505

2016-2020

12

宿州市经开区梁家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宿州经开区

2.5公里长河道清淤、除杂,两岸土方平整,砌河堤,建设生态护坡。

0.186375

2016-2020

13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水污染治理项目

宿州马鞍山

现代产业园区

综合治理唐河、新河水系,清理疏浚河道,无害化处理淤泥及河水,绿化河堤并配套建设桥涵。

2

2016-2020

14

宿州市埇桥区小黄河治理

埇桥区政府

河道疏浚33.3公里桥涵配套

0.4

2016-2020

15

宿州市埇桥区浍河治理

埇桥区政府

河道疏浚30公里桥涵配套

2.0

2016-2020

16

宿州市埇桥区唐新河治理

埇桥区政府

河道疏浚36.1公里桥涵配套

0.5

2016-2020

17

宿州市埇桥区奎濉河治理

埇桥区政府

河道疏浚43公里桥涵配套

3.0

2016-2020

18

宿州市砀山县废黄河治理工程

砀山县人民政府

开挖疏浚河道43.8公里,土方2100万立方米,拆除重建桥梁6座,节制闸7座,涵洞10座,泵站6座。生态护坡。

9.8

2016-2020

19

宿州市砀山县利民河流域(顺堤河)治理工程

砀山县人民政府

开挖疏浚河道24.46公里,土方83.71万立方米,拆除重建桥梁21座,新建节制闸1座,涵洞1座。生态护坡。

0.53

2016-2020

20

宿州市砀山县利民河流域(阚沟)治理工程

砀山县人民政府

开挖疏浚河道20公里,土方82.67万立方米,拆除重建桥梁11座,节制闸1座。生态护坡。

0.41

2016-2020

21

宿州市砀山县复新河治理工程

砀山县人民政府

开挖疏浚河道14.2公里,土方103万立方米,拆除重建桥梁13座,节制闸1座。生态护坡。

0.48

2016-2020

22

宿州市砀山县苗城河治理工程

砀山县人民政府

工程开挖疏浚河道15.6公里,土方205万立方米,拆除重建桥梁9座,节制闸1座。生态护坡。

0.63

2016-2020

23

宿州市砀山县城市防洪及截污工程

砀山县人民政府

砀山县城区50平方公里排洪及截污

16.8

2016-2020

24

泗县沱河河道清淤截污工程

泗县人民政府

沱河泗县段河道清淤工程约30公里

0.9

2016-2020

25

灵璧县灵城镇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人民政府

闫河、岳洪河、北沱河3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城区重点中沟的整治。治理长度154.85公里,底泥清淤455.84万立方米,生态护坡20.65公里

5.2

2016-2020

26

安徽省灵璧县新汴河景观工程

灵璧县人民政府

建设城区段10公里河道沿岸湿地4500

2

2016-2020

27

泗县古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泗县申遗办

全河段排污口进行截污;河道清淤23公里,清淤量约250万立方米;垃圾清运,边坡修复,减少水土流失;拆除整治沿河两岸的厕所、猪圈、简易构建筑物;对全河段进行生态绿化,栽植乡土树种进行绿化,增强河堤的生态防护能力。

1

2016-2017

28

泗县石梁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泗县致和

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整治长度6.5公里,主要包括防洪排涝工程,及河道清淤、桥梁、绿化等工程

0.735

2016-2017

29

泗县石梁河下游治理项目

泗县城投公司

起点南一环至石梁河地下涵,总长4.8公里,工程包括清淤、护坡景观建设

0.7

2017-2018

30

石龙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

泗县住建委

环城河、汴石引河、古汴河、小濉河等河流城区段的截污、清淤疏浚、护坡、生态防护绿化等工程

5

2017-2018

31

泗县城区一河四沟治理工程

泗县人民政府

包括清水沟、托泥沟、南柳沟(三环西路-石梁河段)、黄沟(三环西路-石梁河段)、石梁河(新濉河-清水湾公园段),治理长度25.5千米。

3.1

2016-2020

32

萧县城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萧县虎山沟等八条水系治理、清淤,沿河两侧截污、生态驳岸等

9.95

2017

33

萧县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萧县城管局

河道清淤疏浚和调水工程、堤防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截污治污工程、护岸的整修加固、安全防护栏建设,岸边绿化建设工程等

0.6

2017

34

宿州市萧县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

萧县城管局

对龙河丁里段进行疏浚、护坡、生态恢复、建设龙河游览区及打造沿河生态社区。

1.57

2017

35

宿州市萧县岱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

萧县城管局

对岱河王集桥段进行疏浚、护坡、生态恢复、建设岱河沿河生态村庄。

1.2

2017

36

宿州市萧县龙岱河下段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28.75公里,拆除重建桥梁6座。

0.46

2017

37

宿州市萧县大沙河下段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12.2公里,拆除重建龙河闸,拆除重建桥梁2座。

0.46

2017

38

宿州市萧县毛河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25.5公里,除险加固涵闸2座,拆除重建桥梁6座。

0.66

2017

39

宿州市萧县倒流河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22.5公里,除险加固涵闸6座。

0.8

2017

40

宿州市萧县申河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24.8公里,拆除重建桥梁5座。

0.56

2017

41

宿州市萧县港河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29.5公里,除险加固涵闸1座,拆除重建桥梁2座。

0.61

2017

42

宿州市萧县老岱河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20.32km,砼护坡8公里,除险加固涵闸1座,拆除重建桥梁3座。

0.57

2017

43

宿州市萧县萧黄沟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23.2公里,新建涵闸1座,拆除重建桥梁6座。

0.26

2017

44

宿州市萧县黄杨沟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17.8公里,新建涵闸1座,拆除重建桥梁2座。

0.26

2017

45

宿州市萧县运河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21公里,拆除重建王老家闸,拆除重建桥梁6座。

0.48

2017

46

宿州市萧县萧濉新河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9公里,拆除重建桥梁2座。

0.7

2017

47

宿州市萧县废黄河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49公里,建节制闸2座,拆除重建桥梁8座。

1.5

2017

48

宿州市萧县洪河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31.3公里,拆除重建桥梁8座。

0.46

2017

49

宿州市萧县岱河下段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疏浚治理河道13.35公里,拆除重建桥梁4座。

0.8

2017

50

灵璧开发区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

灵璧县开发区

占地面积约55亩,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部分、附属工程、电气、自控及总图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以格栅沉砂、水解池、A2OMBR膜和紫外线消毒为主,设备按每天20000立方米设计。

0.768562

2017-2018

51

灵璧县城污水综合整治项目

灵璧县城管局

完善管网设施建设,综合治理淤积水体,对界洪河、岳罗河等淤积水体进行整治,包括沿河绿化、环境治理、疏浚工程及部分辅助配套工程等。

1.2

2017-2020

52

灵璧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

灵璧县城管局

铺设管网、基础设施建设

0.21

2017-2020

53

灵璧县灵城镇(城区)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闫河、岳洪河2条城市排水主河道的综合整治,大寨沟、西关沟、东关沟、陆沟、八汤沟、向阳沟、杨沟、马沟截源、新马沟、北凤河、南凤河等11条排水骨干大沟的整治,凤河、吴沟、大李沟、运石沟、环城河、南李沟、团结沟、界洪河、吕沟、闫马沟、老马沟、崔沟、刘家沟、枣林沟、吴西沟等15条城区重点中沟的整治。治理长度154.85公里,底泥清淤455.84万立方米,生态护坡20.65公里

1.47

2017-2018

54

灵璧县韦集镇(三八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丰收沟、三八沟、杨泗沟、尤沟、单徐沟、双龙沟等7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大路、后陈、大李、耿庄、刘桥、瓦坊、王庄、老庄、杨家、大徐、小胡、小单、后陈、后单、龙岗、南汤、夏庄、南单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4.32公里,底泥清淤7.2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44公里

0.041

2017-2018

55

灵璧县向阳乡(向阳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向阳沟、陆沟、八汤沟、草湖沟、马湖沟、前进沟等7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大西、大杨、小赵、南闵、大沈、陈家、八里张、大孙、院寺、张河、顾宅、瓦房、张大桥、李宅、马桥、张庄、前巷、赵营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3.88公里,底泥清淤6.5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36公里

0.038

2017-2018

56

灵璧县黄湾镇(孙周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黑泥沟、新姚沟、孙周沟、戈沟、朱砂沟、草沟改道等7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赵家、王家、刘家、小董、瓦庙、贺桥、魏巷、王桥、周王、孙胡、戈沟、小董、小罗、后朱、小蒋、滩王、小李、安家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6.72公里,底泥清淤11.16万立方米,生态护坡2.16公里

0.062

2017-2018

57

灵璧县灵璧县娄庄镇(娄宋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草沟、老如意沟、洪沟、青龙沟、菜花沟、分龙沟、娄宋沟、桂沟、娄南沟等10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小娄、小田、小高、邓家、小张、小杨、小刘、小张、小孙、大刘、耿家、小司、从圩、桂家、沿沱、张庄、刑家、小朱、刘家、杨圩、小殷、小徐、小林、大余、张铁、小赵、小刘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5.64公里,底泥清9.12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32公里

0.044

2017-2018

58

灵璧县杨疃镇(杨疃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杨疃沟、宋花沟、安定沟、杨沟、马沟截源、中心沟等7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陈余、宣阎、小杨、端午、西胡、新王、小胡、李建、小邱、七里、唐圩、蒋家、大胡、小黄、小朱、徐庙、倪家、八里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5.64km,底泥清淤9.12万立方米,生态护坡3.36公里

0.08

2017-2018

59

灵璧县尹集镇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团结沟、老福利沟、稻改沟等3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施沟、小王、郭穆、小尹、尹北、李大庄、小郭、高场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2.16公里,底泥清3.84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2公里

0.029

2017-2018

60

灵璧县浍沟镇(土山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土山沟等2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小傅、黄家、张杨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2.04公里,底泥清淤3.78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44公里

0.032

2017-2018

61

灵璧县朱集乡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郑杨沟、老黄泥沟、苗河沟等3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卞庄、曹马、小杨、杨庄、小谢、刘派、小李、董家、赵家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2.52公里,底泥清淤4.8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2公里

0.03

2017-2018

62

灵璧县尤集镇(康尤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康尤沟等2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九集、后乡、歧路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2.52公里,底泥清淤4.68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8公里

0.04

2017-2018

63

灵璧县下楼镇(古阳河)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

人民政府

花圩沟、申家沟、郭集沟、古阳河等5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梨园、小吴、胡庄、赵娄、阎王庙、小陈、大西、河东、张庄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2.28公里,底泥清淤3.9万立方米,生态护坡0.96公里

0.025

2017-2018

64

灵璧县朝阳镇(孟家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草沟、柴沟、赵杆沟、孟家沟等5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吴庄、武楼、后钱、崔楼、练滩、大赵、宁庄、张山口、裴集、嵩王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3.96公里,底泥清淤7.14万立方米,生态护坡2.4公里

0.056

2017-2018

65

灵璧县渔沟镇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劈山河、浍朝河、庆云沟、项土沟等4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周寨、枕东、马集、渔东、山前、韩楼、解山、下土山、马山头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5.7公里,底泥清淤10.8万立方米,生态护坡4.5公里

0.099

2017-2018

66

灵璧县大路乡(孟濉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申场沟、新陈沟、孟濉沟等4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申场、张潭、朱场、叶赵、苏宅、火彭、土楼、小韩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4.68公里,底泥清淤8.82万立方米,生态护坡3.6公里

0.0796

2017-2018

67

灵璧县高楼镇(潼河上游)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潼河、柳潼沟、洪泥沟、张邢沟等4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大王、小卓、万庄、小王、蔡庄、集主、徐营、刑庄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2.38公里,底泥清淤4.22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3公里

0.03

2017-2018

68

灵璧县大庙乡(老濉河)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老濉河、管道沟、利民沟、大李沟等4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找营、卓场、小许、路宅、沟东、鲍家、小葛、王海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2.68公里,底泥清淤4.82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6公里

0.038

2017-2018

69

灵璧县冯庙镇(利民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蒋杨沟、新虹灵沟、张高沟、利民沟、唐圩沟等5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小徐、张周、小杨、路唐、时家、王杨、张寨、大朱、大陈、后朱、后徐、大司、井家、唐圩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4.44公里,底泥清淤7.86万立方米,生态护坡2.4公里

0.058

2017-2018

70

灵璧县禅堂乡(唐河)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唐河、丰收沟、新马沟、北凤河等4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柴董、汲家、石碑、三张、凤河、马山、黄山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2.56公里底泥清淤4.64万立方米,生态护坡1.6公里

0.037

2017-2018

71

灵璧县虞姬乡(闫汴沟)过境水系水污染防治项目

灵璧县各乡镇政府

黄泥沟、唐南沟、闫汴沟等4处过集镇河()段综合整治,涉及欧家、小张、姜湾、凌巷、蒋胡、小卢、夏庄、红卫等乡村集镇。治理长度2.04公里,底泥清淤3.54万立方米,生态护坡0.96公里

0.024

2017-2018

72

泗县新濉河治理

泗县人民政府

清淤河道20公里,包括护坡、沿河景观和大中沟治理

2

2017-2018

73

泗县新汴河治理

泗县人民政府

清淤河道15公里,包括护坡、沿河景观和大中沟治理

1.4

2017-2018

74

泗县石梁河治理

泗县人民政府

清淤河道23.4公里,包括护坡、沿河景观和大中沟治理

2.4

2017-2018

75

泗县小汴河治理

泗县人民政府

28公里,沿河绿化、亮化、景观带打造

2

2017-2018

76

泗县石龙湖水系治理

泗县人民政府

治理河道10公里,包括护坡、沿河景观等

1.3

2017-2018

77

泗县城区水系整治

泗县人民政府

治理石梁河、黄沟、南柳沟、拖泥沟和清水沟,长25.5公里

3.1

2017-2018

78

泗县黑水沟和臭水沟治理

泗县人民政府

整治黑水沟、臭水沟2015公里

1

2017-2018

79

泗县环城河治理

泗县人民政府

清淤、绿化、道路、挡土墙、管网6公里

3

2017-2018

80

泗县唐河治理

泗县人民政府

全段综合整治

2.2

2017-2018

81

萧县饮用水源保护地项目

萧县自来水厂

建设截污沟、设置饮用水源地保护标牌。

0.1

2017-2018

82

泗县饮用水源保护地项目

泗县自来水厂

建设截污沟、设置饮用水源地保护标牌。

0.04

2017-2018

83

萧县城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

萧县城管局

萧县城区三龙支河、龙潭沟、利民沟等黑臭水体进行截污清淤铺设管线等治理

2.52

2017-2020

84

砀山县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砀山县人民政府

苗城河、毛庄沟、阚沟、大沙河、陈庄沟、利民河、玉皇沟、顺堤河、古黄河和复兴河共10条河流综合整治,总长约为80公里,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和调水工程、堤防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截污治污工程、护岸的整修加固、安全防护栏建设,岸边绿化建设工程以及拆迁安置、桥梁建设辅助工程等

3.5

2017-2020

85

砀山县环城河治理

砀山县人民政府

进行清淤、净水、护坡。结合中水回用项目,恢复环城河水清岸绿的景象

1.5

2017-2020

86

砀山县铁路运河治理项目

砀山县人民政府

铁路运河清淤、截污、护坡、绿化,李庄段7公里

0.5

2017-2020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项目

87

安徽虹光公司大型锅炉脱硫脱硝项目

安徽虹光公司

锅炉脱硫脱硝项目

0.05

2016-2017

88

萧县林平纸业公司大型锅炉脱硫脱硝项目

萧县林平纸业公司

锅炉脱硫脱硝项目

0.05

2016-2017

89

安徽金玉米农业公司大型锅炉脱硫脱硝项目

安徽金玉米

农业公司

锅炉脱硫脱硝项目

0.05

2016-2017

90

安徽东方玻璃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安徽东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东方玻璃

有限公司

锅炉脱硫脱硝项目

0.05

2017-2018

91

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5#6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国电宿州第二

热电有限公司

16年底完成#5机组改造,17年底完成#6机组改造。改造内容:脱硝系统新增备用层催化剂+除尘系统更换电袋复合除尘器滤袋为超细覆膜滤袋+脱硫系统新增一层喷淋层+采用高效水膜除尘+两级屋脊除雾器脱硫除尘协同治理+引风机电机改造。

1.0146

2016-2017

92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安徽华电宿州

发电有限公司

该工程针对原脱硝、除尘、脱硫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方案主要为:脱硝新增备用层催化剂,电除尘四、五电场高效电源提效,脱硫新建二级托盘塔(配套管束式除尘装置)。相应配套改造引增合一改造:将原有引风机和增压风机合并成一台风机方案。

1.4366

2016-2017

93

泗县三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泗县三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3000平方米原料仓,废水回收利用系统,车辆冲洗设施,喷淋降尘设施,排水设施等

0.015

2017

94

泗县金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泗县金丰新型

建材有限公司

7000平方米原料仓,废水回收利用系统,车辆冲洗设施,喷淋降尘设施,排水设施等

0.024

2017

95

安徽耀宏建材有限公司商砼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安徽耀宏建材

有限公司

1.3千平方米料场及搅拌楼封闭建设,钢结构棚及围墙。2.场地硬化约2万平方米。3.排水沟建造。4.废水回收利用沉淀池及污水处理池。5.筒仓防尘及其它喷雾设备等。规模:配套年产12万吨的生产规模。

0.016

2016-2017

96

宿州市公交车油改电项目

宿州市公共

交通有限公司

2016年公交车油改电新增60辆纯电动空调公交车

1.2

2016-2017

水污染减排项目

97

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宿州市汴北

污水处理厂

新建日处理能力5万吨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为每日10万吨)

1.33

2017-2020

98

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宿州市汴北

污水处理厂

新建配套管网80公里、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

1.1

2017-2020

99

宿州市城南污水厂再生回用工程(二期)

宿州市城南污水厂

每日6万立方米中水回用工程

0.98

2017-2020

100

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

宿州市城南污水厂

85公里污水管网工程

0.9

2017-2020

101

宿州市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宿州市城南污水厂

建设污水管网122.04公里

3.24

2017-2020

102

宿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宿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12条道路32.56公里污水管网

1.3024

2017-2020

103

宿州市经开区中心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宿州市经开区

7条道路8公里污水管网

0.32

2017-2020

104

宿州市制鞋产业城污水管网工程

宿州市经开区

12条道路34.85公里污水管网

1.39

2017-2020

105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新建管网50.847公里,分三期建设。

2.24

2017-2020

106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

设计日处理污水4万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进水泵房、细格栅渠、沉砂池、初沉池、水解池、A2/O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办公用房等。

0.8

2017-2020

107

埇桥区祁县镇污水处理厂

宿州市埇桥区

设计日处理污水2.5万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进水泵房、细格栅渠、沉砂池、初沉池、水解池、A2/O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办公用房等。

0.5

2017-2020

108

埇桥区芦岭镇污水处理厂

宿州市埇桥区

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进水泵房、细格栅渠、沉砂池、初沉池、水解池、A2/O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办公用房等。

0.6

2017-2020

109

埇桥区夹沟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宿州市埇桥区

设计日处理污水2.5万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进水泵房、细格栅渠、沉砂池、初沉池、水解池、A2/O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办公用房等。

0.5

2017-2020

110

埇桥区大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宿州市埇桥区

设计日处理污水2.5万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进水泵房、细格栅渠、沉砂池、初沉池、水解池、A2/O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办公用房等。

0.5

2017-2020

111

埇桥区时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宿州市埇桥区

设计日处理污水2.5万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进水泵房、细格栅渠、沉砂池、初沉池、水解池、A2/O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办公用房等。

0.5

2017-2020

112

埇桥区符离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宿州市埇桥区

设计日处理污水4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进水泵房、细格栅渠、沉砂池、初沉池、水解池、A2/O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办公用房等。

0.8

2017-2020

113

埇桥区朱仙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宿州市埇桥区

设计日处理污水2.5万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粗格栅渠、进水泵房、细格栅渠、沉砂池、初沉池、水解池、A2/O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办公用房等。

0.5

2017-2020

114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

砀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分两期建设,设计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废水5万吨,一期工程日处理3万吨,建议采取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机制,主要收集处理园区内企业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各企业对自身产生的废水进行预处理,符合进厂的水质要求后引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再次处理后排放水质可达到《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2

2017-2020

115

砀山兴达罐业食品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项目

砀山兴达罐业

食品有限公司

1.废水处理站改造:对5000/日废水处理站进行改造,采用主要处理工艺为“UASB+二级A/O”工艺,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处理能力达到6000/日;2.新建300/日中水回用系统,从而提高了节水能力,降低了污染负荷。

0.5

2017-2020

116

砀山爱斯曼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

砀山爱斯曼食品有限公司

日处理废水2000立方米。其中设备投资0.03亿元,基础建设0.02亿元。

0.05

2017-2020

117

砀山倍佳福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

砀山倍佳福食品有限公司

日处理污水2000立方米。其中设备投资0.03亿元,基础建设0.03亿元。

0.06

2017-2020

118

砀山皇冠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

砀山皇冠食品

有限公司

新增日处理2000立方米的深度污水处理设施。

0.05

2017-2020

119

安徽宇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污水处理项目

安徽宇宁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建成日处理污水2000立方米/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站一座,新增各类污水处理设备120余台套。

0.3

2017-2020

120

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分为一期、二期)

安徽宿州科技

食品有限公司

分两期建设污水处理站。一期3000万元,二期5000万元。

0.8

2017-2020

121

宿州永兴纸业有限公司8000/日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建项目

宿州永兴纸业

有限公司

设计日处理污水8000吨,工程建设内容:新建初沉池、生化池、二级生化池、化验室,扩建调节池、竖流沉淀池、曝气池、二沉池、风机房、过滤池,附属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建设完成日达标排放工业污水8000吨。

0.26

2017-2020

122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药物基地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处理废水5000吨包括:预处理-水解酸化-厌氧-好氧-深度处理。

0.68

2017-2020

123

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农药原药及制剂技改扩能搬迁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

300/日有机废水处理设施。

0.075

2017-2020

124

宿州市萧县张江高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萧县张江高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新建日处理污水10万吨

2

2017-2020

125

安徽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安徽萧县林平

纸业有限公司

扩建1处日处理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1

2017-2020

126

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1处日处理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1

2017-2020

127

萧县罗盛达陶瓷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萧县罗盛达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日处理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1

2017-2020

128

萧县罗盛达陶瓷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萧县罗盛达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日处理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1

2017-2020

129

萧县罗盛达陶瓷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萧县罗盛达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日处理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1

2017-2020

130

埇桥区南部湿地工程

埇桥区政府

建设尾水净化湿地200公顷,深度处理城市尾水,并补水城市河道

1

2017-2020

131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宿马园区管委会

新建管网50.847公里,分三期建设。

0.5

2017-2020

132

埇桥区祁县镇、芦岭镇、时村镇等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

埇桥区重点

乡镇政府

建设0.5万吨/日污水处理3

0.3

2017-2020

133

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宿州市砀山县

正源污水处理厂

配置建设DN400-800污水管网75.985公里。

0.76

2017-2020

134

萧县官桥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萧县官桥镇政府

建设0.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0.12

2017-2020

135

萧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善开发区内管网

0.5

2017-2020

136

萧县轻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萧县轻化工业园

6000/日的污水处理厂

0.3

2017

137

萧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萧县城北

污水处理厂

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

1.6

2016

138

萧县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萧县城管局

日处理污水50000吨的污水处理站

1.2

2017

139

萧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萧县萧泉工业

园区管委会

日处理污水50000吨的污水处理站

1.2

2017

140

萧县龙城镇污水截流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萧县城管局

封堵排污口,截流丰收沟、虎山沟、龙潭沟等老城区洪沟污水入管网,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网建设

1

2017-2020

141

萧县黄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

萧县黄口镇政府

建设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0.87

2017-2020

142

萧县杨楼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

萧县杨楼镇政府

建设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0.87

2017-2020

143

萧县张庄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

萧县张庄寨镇政府

建设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0.87

2016-2017

144

萧县王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

萧县王寨镇政府

建设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0.87

2016-2017

145

萧县杜楼镇污水处理厂

萧县杜楼镇政府

建设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0.87

 

146

萧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宿州市萧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建设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1.15

 

147

萧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萧县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建设

1.36

 

148

灵璧县北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灵璧县北部

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6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1.2

2016-2020

149

灵璧县韦集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4

2017

150

灵璧县向阳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

2017

151

灵璧县黄湾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4

2017

152

灵璧县娄庄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3

2017

153

灵璧县杨疃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3

2017

154

灵璧县尹集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3

2017

155

灵璧县朱集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

2017

156

灵璧县尤集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3

2017

157

灵璧县下楼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3

2017

158

灵璧县朝阳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4

2017

159

灵璧县渔沟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4

2017

160

灵璧县大路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

2017

161

灵璧县浍沟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3

2017

162

灵璧县禅堂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

2017

163

灵璧县冯庙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4

2017

164

灵璧县大庙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

2017

165

灵璧县高楼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3

2017

166

灵璧县虞姬污水处理厂

灵璧县政府

建设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分两期建设)

0.2

2017

167

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泗县县政府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m3/

0.41

2017

168

宿州市泗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泗县建设局

日处理污水4万吨,新建接触池、二沉池及配水井、氧化沟及配水井、浓缩池、砂滤池、中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加氯间、加药间、及空压机房。

2

2017-2020

169

泗县泗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泗县建设局

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接触池、二沉池及配水井、氧化沟及配水井、浓缩池、砂滤池、中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加氯间、加药间、及空压机房,及配套管网。

0.7

2017-2020

170

泗县新建污水管网

泗县泗城镇

污水管网40公里

0.8

2017-2020

171

泗县山芋加工区水污染治理

泗县建设局

在大路口乡、黑塔镇分别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每厂日处理污水2万吨,配套建设管网20公里

3

2017-2020

172

泗县管网完善二期工程

泗县建设局

国防路、古汴河沿河路段、石梁河沿河路段等共计36.8公里

0.53

2017-2020

173

泗县泗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泗城镇工业园

新建接触池、二沉池及配水井、氧化沟及配水井、浓缩池、砂滤池、中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加氯间、加药间、及空压机房。

0.7

2017-2020

174

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

泗县各乡镇

新建接触池、二沉池及配水井、氧化沟及配水井、浓缩池、砂滤池、中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加氯间、加药间、及空压机房。共14个污水处理厂

4.9

2017-2020

175

泗县城区地表水厂

泗县建设局

新建沉淀池、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变配电间及生活附属设施高位水池、输水管道及供水管道

1.5

2017-2020

176

泗县草沟镇污水处理厂

草沟镇人民政府

生活污水处理厂

0.15

2016-2017

177

泗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泗涂产业园

日处理废水2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铺设污水管网35公里

1.2

2017-2018

178

砀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砀山县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

工业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建设,设计规模5万吨/天,一期为3万吨/

3

2016-2020

179

砀山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砀山县住建局

改造管网32.62公里,提水泵站一座。

0.7

2017-2020

180

砀山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

砀山县住建局

更新改造管网180公里,改造提升水源、水质42

2

2016-2017

181

正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及污泥处置工程

砀山县城管局

建中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万吨/

0.7

2016-2017

182

砀山李庄镇日处理污水3000吨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砀山李庄镇

人民政府

建设管网11.8公里,日处理3000吨污水处理厂

0.21

2017-2019

183

砀山周寨镇日处理污水2000吨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砀山周寨镇

人民政府

建设管网7.8公里,日处理2000吨污水处理厂

0.135

2017-2019

184

砀山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

砀山县住建局

城南新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

2

2018-2020

转型升级、清洁能源、技术进步改造、资源再生利用、能源与资源节约利用及循环经济发展等

185

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

萧县绿壳能源

有限公司

园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建设1×20/小时秸秆燃料锅炉及配套设施

0.5966

2016-2017

186

泗县集中供热工程

泗县发改委

建设一座热源厂、主管网和五个热力站

0.5

2017-2020

187

宿州市埇桥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项目

埇桥区

对全区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防雨防渗防外溢储粪场10万立方米,防雨防渗储液池30万立方米,改造雨污分流管道5万米。

0.9

2017

188

宿州市向阳牧业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建设项目

宿州市向阳

牧业有限公司

年处理粪污2600吨产生沼气

0.03

2017

189

泗县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泗县政府

建设年处理畜禽粪便20万吨的粪便收集处理中心

0.78

2017

190

安徽灵璧东风纸业有限公司小麦秸秆清洁制浆造纸综合利用及污水处理整改项目

安徽灵璧东风

纸业有限公司

年产9.8万吨小麦秸秆清洁制浆造纸及日处理污水1.8万吨污水改造工程。

2

2017

191

萧县杨楼百兴养殖场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杨楼百兴养殖场

干清粪+废弃物储存设施,粪便污水农业利用

0.02

2017

192

萧县皖龙养殖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萧县皖龙养殖

干清粪+废弃物储存设施,粪便污水农业利用

0.02

2017

193

萧县雨阳养殖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萧县雨阳畜禽

养殖专业合作

干清粪+废弃物储存设施,粪便污水农业利用

0.02

2017

194

萧县宏强养殖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萧县宏强养殖

专业合作社

干清粪+废弃物储存设施,粪便污水农业利用

0.02

2017

195

安徽强英鸭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

安徽强英鸭业

集团有限公司

强英鸭业养殖场及孵化场废水处理提标至一级排放标准

0.05

2016-2017

196

砀山养殖业畜禽养殖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砀山各养殖企业

干清粪+废弃物储存设施,粪便污水农业利用

0.08

2016-2017

197

灵璧中阳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中阳养殖

有限公司

年出栏生猪规模30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0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200立方米、调节池5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4

2017

198

灵璧绿盛园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绿盛园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年出栏肉牛规模10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5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300立方米、调节池8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6

2017

199

灵璧金鑫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金鑫养殖

有限公司

年出栏生猪规模28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5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300立方米、调节池5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4

2017

200

灵璧金鑫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金鑫养殖

有限公司

年出栏生猪规模30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多级生物氧化塘处理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0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200立方米、调节池5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4

2017

201

灵璧县灵牛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县灵牛

科技有限公司

年出栏肉牛规模10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多级生物氧化塘处理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0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200立方米、调节池5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4

2017

202

灵璧县绿乡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县绿乡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年存栏蛋鸡10万只。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粪污暂储存场。

0.014

2017

203

灵璧顺达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顺达养殖场

年出栏生猪规模26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5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30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2

2017

204

宿州市灵璧春兴养殖合作社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春兴养殖

合作社

年出栏生猪规模22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0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200立方米、调节池5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2

2017

205

宿州市灵璧腾飞种植园猪场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腾飞种植

园猪场

年出栏生猪规模22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0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200立方米、调节池5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2

2017

206

宿州市灵璧马先锋猪场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马先锋猪场

年出栏生猪规模23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0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200立方米、调节池5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2

2017

207

宿州市灵璧中瑞牧业公司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灵璧中瑞牧业

公司养殖场

年出栏生猪规模3000头。新建雨、污分流及污水减量化系统,污水厌氧沼气处理及利用系统,粪便无害化及综合利用系统等;沼液储存池100立方米、沼气储气柜200立方米、调节池50立方米;粪污暂储存场、尿液池。

0.014

2017

208

安徽东昌牧业公司污水处理项目

安徽东昌牧业公司

1.新建沼气池及贮气柜800立方米;2.新建污水收集沟渠及排水管网;3.污水集中处理系统;4.改造现有收集塘作为兼性塘和好氧塘1800立方米;5.改造下游鱼塘作为生态塘。

0.5

2017

209

安徽金泰养殖公司污水处理项目

安徽金泰养殖公司

1.新建沼气池及贮气柜800立方米;2.新建污水收集沟渠及排水管网;3.污水集中处理系统;4.改造现有收集塘作为兼性塘和好氧塘1500立方米;5.改造下游鱼塘作为生态塘。

0.4

2017

210

砀山县恒友牧业公司污水处理项目

砀山县恒友

牧业公司

1.新建沼气池及贮气柜800立方;2.新建污水收集沟渠及排水管网;3.污水集中处理系统;4.改造现有收集塘作为兼性塘和好氧塘1300立方米;5.改造下游鱼塘作为生态塘。

0.3

2017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

211

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宿州市城管局

新建1台日处理垃圾量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设备选型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同步配备烟气净化系统。

2.5

2017-2020

212

宿州市建筑垃圾处理厂

宿州市城管局

新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厂,占地80

0.6

2017-2020

213

宿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宿州市城管局

处理规模30/日,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

0.5

2017-2018

214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垃圾处理厂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

总库容150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垃圾250吨、渗滤液100立方米,设计服务年限13年。

1

2017-2018

215

埇桥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埇桥区政府

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建设,生产有机肥等。

2.5

2017-2018

216

砀山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

砀山县各乡镇政府

15个镇及园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

0.45

2017-2018

217

砀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砀山县政府

一期工程建设400/日机械炉排炉,配置6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扩建300/日机械炉排炉和配置6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3.8519

2017-2018

218

萧县垃圾中转站

萧县住建局

在龙城镇与各个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

0.3

2017-2020

219

泗县8个垃圾中转站

泗县城管局

在泗城镇与各个乡镇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

0.25

2016-2020

220

萧县垃圾焚烧发电

光大城乡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

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400/

2.5

2017-2020

221

泗县垃圾发电场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600吨,安装2300/日焚烧线,配备国产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净化、飞灰固化、炉渣处理、废水处理等辅助环保设施

3

2016-2018

222

宿州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

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利用宿州海螺4500/日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将废弃物引入水泥窑中进行高温煅烧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能力300吨废弃物,年处理量10万吨。

2.16538

2017

223

砀山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

砀山县城管局

砀城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4座,公厕8

1.1

2017-2020

224

泗县老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

砀山县城管局

垃圾堆体整形处理,填埋场气体收集处理,渗滤液收集处理,封场覆盖系统等

0.6

2016-2017

225

泗县生活垃圾收集转动系统工程

砀山县城管局

建设垃圾转运站20个,日收运垃圾500吨,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系统

0.8

2016-2017

226

砀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程

砀山县农委

年处理150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0.5

2016-2017

227

泗县老垃圾填埋场土地修复整治项目

泗县城管局

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好氧修复和封场整治,对污染土地进行无害化处理,表面绿化

0.5

2016-2017

228

泗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工程

泗县美丽办

小型转运站6处,垃圾收集点2005处,垃圾收集桶87169处,电动保洁车1280辆,垃圾收集车58辆运输车26辆等

4.2

2017-2018

229

宿州市泗县垃圾填埋场

泗县城管局

占地面积230亩,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22吨,总库容量120万立方米

1.1

2017-2018

230

宿州市泗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泗县农委

建成无害化处理设施容积达到3.8万立方米,年处理病死猪18万头,病死鸡50万只,其他畜禽10万头

0.5

2017-2018

231

泗县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泗县农委

主要建设畜禽粪便集中处理站、新型农村沼气工程、病死畜禽处理中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站、废旧地膜利用中心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利用设施等。

0.3

2017-2018

土壤治理及自然生态保护项目

232

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工作

萧县人民政府

加大景区生态保护工作,保护植被

0.2

2016-2018

233

萧县黄河故道湿地生态恢复项目

萧县人民政府

湿地恢复、退耕还苇、水生动植物培育、外围防护林建设、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站、鸟类标志站、国家及省一级保护鸟类种群及栖息地监测、水产资源繁育基地建设、监测能力建设、管护网络建设、巡护能力建设、旅游码头建设、旅游道路建设、游船及配套设施建设。

0.8

2016-2018

234

砀山酥梨种质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黄河故道湿地生态恢复项目

砀山县人民政府

湿地恢复、退耕还苇、水生动植物培育、外围防护林建设、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站、鸟类标志站、国家及省一级保护鸟类种群及栖息地监测、水产资源繁育基地建设、监测能力建设、管护网络建设、巡护能力建设、旅游码头建设、旅游道路建设、游船及配套设施建设。

1.35

2016-2018

235

泗县长沟镇阴陵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废弃矿山环境治理项目

泗县城投公司

生态修复、土壤填塘、清理边坡1130立方米,建设护栏网1200平方米,种植树木设置矿坑警示牌等工程

0.2

2017

236

泗县长沟镇灰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废弃矿山环境治理项目

泗县城投公司

生态修复、土壤填塘、清理边坡1830立方米,建设护栏网1300平方米,种植树木设置矿坑警示牌等工程

0.26

2017

237

泗县鹿鸣山块段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泗县城投公司

生态修复、土壤填塘、清理边坡6000立方米,建设护栏网1800平方米,鱼塘工程,种植树木设置矿坑警示牌等工程

0.3

2017

238

泗县沱河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

泗县致和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进行生态绿化,建设生态防护林带;河道清淤等

0.6

2016-2018

239

泗县石龙湖湿地修复保护工程

泗县城市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进行生态绿化,栽植乡土树种进行绿化,湖面沿岸河谷底部空旷地带,增植部分高大树木;河道清淤

0.6

2016-2018

240

砀山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砀山县国土局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9.83万亩,新建农桥、涵管桥、水泥路、机井、硬化排水沟等设施

3

2016-2020

241

砀山县现代农业生态园区建设

砀山县农委

白腊园村生态园面积1万亩,其中高科技园5000

1

2016-2018

242

砀山县黄河故道生态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砀山旅游局

建设旅游观光道路380公里、停车场65000平方米,水电、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度假村、水上运动、水上休闲疗养中心

10

2016-2020

243

砀山县树王景区4A创建

砀山旅游局

占地760亩,生态果园700亩,游客集散中心3个,停车场及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

2

2016-2018

244

砀山县葛集镇高寨河旅游开发

砀山葛集镇

建设高寨河景观带,修建环河道路10公里

1.5

2016-2018

245

砀山县天鹅洲景区扩建项目

砀山县李庄镇

天鹅洲景区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并增加康乐项目

8

2016-2018

246

砀山县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砀山土地局

土地整理1643.24公顷

0.3

2016-2018

247

砀山县土地整理项目

砀山土地局

土地整理1355.91公顷

0.3

2016-2017

248

砀山县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

砀山土地局

示范建设1391.86公顷

0.3

2016-2018

249

灵璧县大庙乡白龙生态文化园项目

灵璧县大庙乡政府

建设白龙庙历史文化观光生态园

1

2016-2018

农村小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

250

萧县23个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萧县各乡镇

人民政府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现污水和生活垃圾全面处理和收集

0.23

2017-2020

251

宿州市重点流域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各县区人民政府

农村及农业垃圾收运,问题突出坑、塘、沟治理等

1

2017-2020

252

砀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砀山各镇政府

规划25个美好乡村整治项目,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饮用水源地保护等

5

2016-2020

253

泗县小宋梨园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泗县大庄镇政府

建设道路20000平方米、管网5000米、污水处理站、公厕、路灯等

0.2

2016-2020

254

泗县长沟镇洋城湖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泗县长沟镇政府

1.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2.设置1个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150立方米;3.设置1个垃圾中转站,1台垃圾运输车,日转运垃圾3吨;4.拆除公路沿线猪圈、厕所,建设环保公厕4座,种植绿化。

0.028

2016-2020

255

泗县15个乡镇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泗县各乡镇

人民政府

建设示范区内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工程和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1

2017-2020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256

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宿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添置环境监测设备及现场应急监测设备

0.11785

2017

257

灵璧县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建设土壤监测中心项目

灵璧县环保局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建设土壤监测中心。

0.1

2017

258

各县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

各县区环保局

设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包括污染投诉举报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业务管理系统)

0.4

2017-2018

259

各县区环保局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各县区环保局

园区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及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

0.15

2016-2017


 

 

 

 

 

 

 

 

 

 

 

 

 

 

 

 

 

 

 

 

 

 

 

 

 

 

 

 

 

附图1宿州市行政区划图


 

 

 

 

 

 

 

 

 

 

 

 

 

 

 

 

 

 

 

 

 

 

 

 

 

 

 

 

 

 

 

 

 

 

 

 

 

 

附图2宿州市地理位置图

114


 

 

 

 

 

 

 

 

 

 

 

 

 

 

 

 

 

 

 

 

 

 

 

 

附图3宿州市地貌及第四纪地质图


 

 

 

 

 

 

 

 

 

 

 

 

 

 

 

 

 

 

 

 

 

 

 

 

 

 

 

 

 

 

 

 

 

附图4宿州市水系河流分布图


 

 

 

 

 

 

 

 

 

 

 

 

 

 

 

 

 

 

 

 

 

 

 

 

 

 

 

 

 

 

 

 

 

附图5宿州市森林资源分布图


 

 

 

 

 

 

 

 

 

 

 

 

 

 

 

 

 

 

 

 

 

 

 

 

 

 

 

 

 

 

 

 

 

附图6宿州市绿道布局规划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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