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宣教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 任:万伟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310室
办公电话:0557-3918791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专职副书记:徐京玉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208室
办公电话:0557-3918189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三、法规综合科
承担生态环境、核与辐射安全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案件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协助指导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 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工作和综合性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等。
科 长:高铭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403室
办公电话:0557-391105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四、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员调配、公务员招录选调和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办理本系统出国(境)人员政审等相关工作。
科 长:魏炜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408室
办公电话:0557-3911061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五、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环保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市政府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环评工作;监督环境影响评价及后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科 长:刘鑫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窗口在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18室
办公电话:0557-3912135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六、水生态环境科
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 责 人:陈建华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303室
办公电话:0557-3914628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七、大气环境科
负责全市大气、 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县区、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承担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综合协调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承担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指标任务。承担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
科 长:刘浩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216室
办公电话:0557-3918033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八、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
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和监督实施地下水生态环境规划,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污染地块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农膜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拟订实施具体措施和制度。负责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及进口固体废物的预审、危险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
负 责 人:凌冬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316室
办公电话:0557-3915994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电厂等和***。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核技术利用等项目、放射性物质运输、电磁辐射安全、核材料管制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
科 长:李南雍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207室
办公电话:0557-3917235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十、自然生态保护科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五大发展相关工作,牵头推进绿色发展工作,配合做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生态扶贫开发工作。
科 长:王红梅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210室
办公电话:0557-3915685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十一、财务与科技外事科
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工作,协助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科 长:徐京玉
办公地址:埇桥区淮河西路88号308室
办公电话:0557-3911525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2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