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1909-0002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7-17 发布日期: 2019-07-17 16:5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忠解读《宿州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整治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忠解读《宿州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整治方案》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7-17 16:58 编辑:生态环境局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湖泊非法矮围、各类生态环境功能区和敏感区违法违规建设活动专项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严防成势,加大整治力度,敢于动真碰硬,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宿州样板,全面加快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

二、整治内容

(一)河道、湖泊区域

(二)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

(三)五柳风景名胜区

(四)老汪湖蓄滞洪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大方寺省级自然保护区

三、时间要求

整治工作要求按照问题清单所列时限前完成。销号认定工作要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

四、下一步打算

对我市生态区域内排查出的违法建设问题实施全面整治,集中力量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整治销号制度,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对完成整治的问题,做好销号认定工作,加强后督查,确保整治彻底、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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