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001-0000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8-06 发布日期: 2019-08-06 10:5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玉清解读宿州市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玉清解读宿州市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8-06 10:55 编辑:生态环境局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打好碧水保卫战,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和汛期水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利用约100天时间,通过加大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和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强化河长制落实、联防联控和环境监管等攻坚行动,2019年10月底前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部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监测,实施河道综合整治

(二)加大清淤疏浚整治力度

(三)扎实开展清河行动

(四)加大城区黑臭水体治理

(五)加大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

(六)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七)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八)完善城乡垃圾收集与转运处理处置系统

(九)组织清理清运农作物秸秆

(十)加大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绷紧神经,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将流域环境保护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加大巡查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应按照攻坚任务强环境监管,全力开展巡查工作,严格执法。对全市范围内的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列出各类环境违法企业清单,对排污直接入河的企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或搬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对违法排污企业从严从重处罚。

各地要按照市环委办《关于加强汛期水环境安全保障的通知》要求,组建汛期巡查队伍,保障巡查人员、车辆、经费,加大汛期巡查力度,梳理问题清单及时交办督办,建立长效汛期巡查机制。市级汛期督查组每周开展一次督查,督查周期为4个月(7月-10月)。

(三)健全工作机制,沟通及时有效。各责任单位及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台账资料整理、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确保对接工作顺畅,传达指令及时,保质保量按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各地工作对接联络员名单、异地督查组人员名单于8月12日前报至市环委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每月15号及月底报至市环委办(每月报送2次),其他信息报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对于报送材料不及时、敷衍应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四)加强河长制落实,科学调控闸坝

各地要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各级河长围绕六大职责、市总河长令落实情况开展巡河行动,建立问题交办督办工作机制,推动河长制向见实效转变;制定闸坝科学调控方案,在重要入河支沟建设节制闸,研判分析汛期雨情水情,科学合理调控闸坝,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开闸放水要尽量降低对下游水质的影响。

(五)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市直部门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推动日常督查与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督促检查各项整改攻坚措施落实情况。市环委办将不定期组织对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强力推进铁腕治污,对于排查问题瞒报漏报、整改工作不力、进展严重滞后、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通报反面典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