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001-0000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09-30 11:1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壮解读宿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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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壮解读宿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9-30 11:14 编辑:生态环境局

一、制定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自觉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和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贡献更多的宿州力量,努力以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向新中国70华诞献礼。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并于2019年5月11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为切实抓好涉及我市反馈意见的坚决、迅速、彻底整改,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对此轮 “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我市3个具体问题(涉及4个现场点位),确保在2019年内如期完成整改;“回头看”督察期间交办的信访问题2019年内完成整改70%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

(二)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到2020年,全市“十三五”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40%及以上,无劣V类水体,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二)认真落实“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工作要求。

(三)全面实施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

(四)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六)充实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自我加压,按照统筹推进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本轮“回头看”反馈问题并轨整改的要求,加强调度和督办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达效情况符合整改方案的要求。与省整改办同频调度,在2019年底前每半个月调度一次整改进展,每2个月组织一次督导督办;2020年后每个月调度一次整改进展,每季度组织一次督导督办。对整改不力、进展迟缓的责任单位及时采取通报、督办等措施。以上督导督办工作,可以由市整改办单独实施,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市委督查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共同实施;市委督查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加大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未按序时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的责任单位,按照《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调查工作规程》、《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有关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纪依规实施严肃、精准、有效问责。问责结果需按规定及时报省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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