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1910-00027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19-08-08 11:28
文  号: 宿环建函〔2019〕55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省德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500万只白羽肉鸡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省德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500万只白羽肉鸡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8-08 11:28 编辑:生态环境局

安徽省德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安徽省德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500万只白羽肉鸡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悉。结合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安徽省德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期投资2600万元在宿州市灵璧县大庙乡齐张村北建设年出栏500万只白羽肉鸡项目(一期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9主要建设内容为:规模化养殖鸡舍12栋以及办公区、宿舍、库房等,购置各种饲养器具、备用发电机组等,形成年出栏260万只白羽肉鸡。项目已由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备案(备案号:2019-341323-03-03-002624)。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采用的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厂区日常管理及周围绿化,猪舍内喷洒除臭剂,高温化制废气采用光氧催化除臭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采用多管旋风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25m排气筒;备用发电机废气采用备用发电机上方设一根15m管道通至屋顶排放,最大程度减轻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区、学校以及食品加工等敏感目标,以避免养殖场运行后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污水需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灌溉季节用于农田施肥,非灌溉季节,水在厂区内的储存池内暂存。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渗要求,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用以观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落实噪声治理措施。产噪设备需安装减震基座,利用厂房隔声,加强周围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规范各类固废堆场的建设,厂区内不得随意堆放;对病死鸡利用干化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统一收集放置在危险废物临时存储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统一收集处理;鸡粪日产日清,清出的鸡粪直接装车,当天运往有机肥生产厂家;饲料残渣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袋返回饲料厂家,回收利用;锅炉软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每年定期更换,统一收集放置在危险废物临时存储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统一收集处理;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当地农户用作农肥;栅渣、浮渣及剩余污泥外卖给有机肥厂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于各类固废要定期清运减少暂存时间,并做好台账记录。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市环保局

 

 

 

                   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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