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宿环建函〔2019〕80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
报来《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预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你单位拟在安徽省萧县经济开发区轻化工业园建设年产7000吨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二期工程),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现有车间及辅助设施,新增塑诺稳770生产线2条(3500t/a)、塑诺稳5513生产线1条(300t/a)、塑诺稳5583生产线1条(700t/a)、塑诺稳5529生产线1条(500t/a)、塑诺稳5591生产线1条(500t/a)。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二期工程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项目工艺废气处理。各车间有机反应废气通过一根废气总管收集后通至1套RTO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塑诺稳770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5#排气筒),塑诺稳5591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6#排气筒),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出的无组织废气防范和治理措施,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拦碱河。
3、落实噪声防范措施,合理布局,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消声或隔音装置,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加强储罐、防渗设施的日常检查,防止地下水污染。
5、落实固废分类收集措施,过滤残渣、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统一处置,按照报告书要求及相关规范建设固废暂存场所,建立健全各类固废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7、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建立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并及时进行公开。
8、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应项目建设与运行可能引起的社会关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萧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市生态环境局。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 11月 18日
抄: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