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劳尔涂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环保型低VOC防腐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宿环建函〔2021〕60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劳尔涂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环保型低VOC防腐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劳尔涂料有限公司:
报来《安徽劳尔涂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环保型低VOC防腐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安徽劳尔涂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3034.92万元在萧县经济开发区防腐化工园建设年产4万吨环保型低VOC防腐涂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60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生产车间、3栋仓库(2个甲类和1个丙类仓库)、1个原料罐区及1栋办公综合楼,并配套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工程等,购置高速分散釜、调色釜、高速分散机、砂磨机、灌装机等生产设备,达到年产低VOC防腐涂料4万吨(其中低VOC油性油性涂料2万吨,水性涂料2万吨)的生产规模。项目已由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0]605号文件予以备案。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建设单位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并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四、项目运营期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0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且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核定总量控制指标。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管网建设;设备冲洗等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和反渗透浓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切实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并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地下水污染。
4、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过程的管理,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全厂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6、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五、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市生态环境局。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7日
抄: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宿州师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