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205-0003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5-21 发布日期: 2022-05-21 17:0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玉清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玉清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21 17:00 编辑:水科

一、规划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之后,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宿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宿州的关键期。根据安徽省《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20〕10号),依据《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宿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在宿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及“十四五”面临形势分析的基础上,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任务措施、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合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宿州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三、起草过程

2021年1月20日,通过招标形式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2021年3月12日,在宿州市召开市直部门《规划》编制研讨会,充分对接,收集资料。

2021年3月27日,在合肥市召开《规划大纲》专家咨询会。

2021年4月21-23日,针对《规划》编制,开展宿州市四县一区的调研座谈会。

2021年11月14日,通过专家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1年12月,《规划》征求意见,充分衔接省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工作举措。

2022年3月11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宿司审〔2022〕20号)。

2022年5月13日,宿州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设立8章30节。主要分为现状与形势、规划总则、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四部分。其中重点工作包含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大项工作任务,22项子任务。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资金使用、强化监督评估、推定社会共治4大项保障措施。

五、主要亮点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规划》分析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式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四五”重点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

二是注重“保民生,保安全”。强化大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这几方面对基本民生、环境安全的保障作用。继续开展水环境质量、水生生态保护修复,保障饮用水安全;推动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专项调查,保障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保障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先试先行体现宿州特色。《规划》谋划了一批具有宿州辨识度的任务和举措,既有规定工作,又有自选工作。在重点任务章节设置专栏,除了规定以往的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外,还有新增的特色工程。如绿色低碳转型工程、环境治理全民行动、开展宿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全民参与项目和环保公益实践项目;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建设工程、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等。

解 读 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李玉清

联 系 人: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赵泽华

联系电话:0557-391817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