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唐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化新型油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宿环建函〔2022〕48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唐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化新型油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唐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安徽唐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化新型油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初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安徽唐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在宿州市萧县经济开发区轻化工业园纬七路南侧建设现代化新型油墨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罐区及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卫、绿化等配套设施,购置研磨机、分散机、滤袋过滤机、自动包装机等生产设备,达到年产环保型水性油墨3000吨、凹版油墨2000吨、新型UV油墨500吨、新型水性EB油墨500吨、新型水性防伪油墨20吨和卷烟用乳胶2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由宿州市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备案(备案号:2020-341322-26-03-031248),且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萧自然资规函〔2021〕159号文件通过项目用地预审,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污染物总量控制核定指标,且各项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所列要求。
3、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方案,分别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防渗处理措施,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关要求,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地下水污染。
4、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固废暂存场所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其中的危险废物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6、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宿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县分局负责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期“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运行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市生态环境局。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8日
抄:宿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县分局,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