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304-00033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16:3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第一季度基层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第一季度基层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28 16:3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测评情况的通报》(宿政务办秘〔2023〕7号)、《关于做好一季度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

根据第一季度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检查反馈问题清单,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我局主要存在9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目前已对照清单逐一整改完毕,政务信息公开已发布29条。

二、问题原因

根据问题清单反映我局相关部门对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部门之间协调不畅、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督促,完善考核。政务信息领导小组要不定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同时要求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坚决避免信息积压、发布不及时、信息发布内容错误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培训,完善制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参加培训,学习政务信息公开法规条例、信息公开流程等,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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