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304-00041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17:4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第一季度基层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第一季度基层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28 17:4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一季度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以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为引领,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督,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砀山分局坚持把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队、站)负责人及办公室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对照《通知》反馈问题清单,立即开展问题自查,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明确分解整改任务到具体股室、队、站,具体到专门承办人,力求做到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精益求精,按照通知要求按时限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工作任务。

    (二)做细做实,推进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一季度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加大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力度,及时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自查工作,结合市生态环境局一季度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反馈的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立整立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三)巩固提升,强化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监督保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同时,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突出抓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及时整理发布,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树立生态环境行业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事项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大,部分栏目仍然存在公开不彻底、公开时间之后等问题。

    2.对必须公开、对内公开、对外公开、定期公开等内容界定不明确,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3.监测机制不健全,平时以被动接受上级政府部门检查为主,自觉进行自我检查和检查的情况少,检测出的问题的整理不及时。

    三、下步打算

    1.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协调督办职能,监督各股室和局属单位严格市局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责任,要求各股室(队、站)对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报送前需经本股室(队、站)负责人审核,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2.着眼重点项目,加大公开力度。我局将结合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各股室再次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继续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环保督察检查、环境信访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3.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责任,要求各股室(队、站)对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报送前需经本科室(队、站)负责人审核,确保我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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