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307-00043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日期: 2023-07-14 16:2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任务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任务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14 16:2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万伟          联系电话: 17705572072            日期:2023.7.14

序号

目标任务

完  成  情  况

牵头责任单位

协同责任单位

7

节能减排完成年度任务。

截至2022年,我市已完成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2874.5吨,氨氮263吨。上半年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减排量为化学需氧量687.8吨,氨氮65.4吨,目前已通过省级审核。预计可顺利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要求。2023年,省下达我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3.2%,一季度我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3%,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国资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管中心

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聚力优生态,强化绿色转型保障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91

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省“两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印发了《2023年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3年宿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要点》 《宿州市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工作会议,对全市生态保护各项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1-6月份,全市PM2.5平均浓度4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空气优良天数比例68.5%,同比改善0.5%。13个国考断面中9个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69.2%(国考目标为46.2%,省考暂定目标为61.5%),高于省考暂定目标7.7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优良断面增加3个,水质优良比例提高23.1个百分点。全市受染污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水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市生态环境局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92

狠抓工业污染源头治理,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

1.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治理水平综合整治行动。埇桥区顺河、杨庄胶合板企业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涂料、油墨、胶黏剂)替代工作和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及末端治理提升工作,埇桥区顺河板材园整治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

2.强化污染天气应对针对年初宿州市出现大范围的重度污染天气,我市及时启动应急管控措施,管控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78人次,检查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加油站等点位共1542家,发现问题数57个,其中立案处罚企业2家,较好的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工作。

3.运用多种手段加强突出问题治理。充分利用已建成网格化平台、黑烟抓拍、天地车人等系统,借助颗粒物源解析、激光雷达、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强化高值区域污染溯源和治理。完成OBD安装1350辆,系统抓拍黑烟车3105辆次。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259辆次,处罚5辆。开展非道路移动施工机械尾气检测668辆次。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21家,发现违规行为4起,对1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立案查处。M站共维修尾气超标排放车辆247辆。

4.强化禁燃禁放禁烧工作。印发《宿州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全区域、全时段秸秆禁烧措施,持续强化秸秆清理,午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

市生态环境局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93

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与保护,落实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9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1.坚持以工程化、项目化手段和钉钉子精神推进水环境治理,建立项目定期调度、督查、通报和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护。宿州市地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及“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获批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2000多万元;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2.扎实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落实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方案,目前我市已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在下达用水计划时充分配置非常规水源,加强再生水利用。我市试点共包含6项重点工程,其中3项工程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已入库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目前6大工程项目已动工建设5个,年内计划建成投运4个。

3.扎实推进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开展宿州市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全市29个乡镇政府驻地提质增效工作完成14个,在建15个。全市23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74条,在建163条。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尾水、种植业面源污染、垃圾等开展重点整治。组织实施宿州市汛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着力解决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到位、粪污露天堆放以及粪污直排等突出环境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4

严厉打击跨省倾倒危废行为,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1.印发《2023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的范围,46家企业列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重点企业清单。充分发挥乡镇环保工作站作用,借助“雪亮工程”、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铁塔高点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排查,重点对辖区内的山区、宕口、林地、河道、坑塘、水库河湖岸线、废弃或闲置的厂房、采煤塌陷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摸排,2023年以来我市未出现跨省倾倒危废行为。

2.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新增“一住两公”用地26个,均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宿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国资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打好碳达峰主动战。

95

探索建设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目前,已完成全市发电企业2022年度碳核查市级的审核和数据汇总以及2023年度预分配额核发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科技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财政局(国资委)

市供电公司

(三)打好生态保护持久战。

99

系统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常态化环境监督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全民共治”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1. 紧盯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深入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了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依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紧扣12个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截至6月底,全市纳入2023年度应销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780个(其中国家层面1个、省级层面229个,市级层面自主排查550个),已销号469个,未销号311个。6月底前应销号问题334个,均已如期销号。下半年应销号问题446个,现已销号135个,未销号311个(其中国家层面1个、省级层面66个、市级自主排查层面379个),符合整改序时进度要求。

2.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管和大气监督帮扶、执法大练兵、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格执法检查,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3件,处罚金额544.5万元,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位居全省前列;办理四个配套案件5件,其中查封扣押2件,移送行政拘留1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

3.扎实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截至6月底,已启动索赔调查1件,已具备磋商条件、近期拟开展磋商案件2件,此外已筛选疑似问题线索、待拟启动调查5件。

4.加大绿色环保宣传,促群防群治。有效运用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阵地,结合“6.5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围绕固废法、噪声法等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及环保书法摄影展进高校、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进广场巡回展,有力崔进了“全民共治”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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