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311-00005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11-02 发布日期: 2023-11-02 11: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任务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任务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02 11: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序号

目标任务

完  成  情  况

牵头责任科室

1

节能减排完成年度任务。

2023年我市主要水污染物减排量目标为化学需氧量3537吨,氨氮223吨。截至目前,氨氮已完成减排263吨,化学需氧量已完成减排2874.5吨,预计可顺利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要求。2023年省下达我市单位GDP能耗强度降低目标3.2%,我市一季度下降3.3%,上半年扣除新增可再生能源后下降5.6%,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大气科

水环境管理科

2

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

1.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通知》。9月1日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行了发言。9月6日、12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主要精神,研究宿州市贯彻落实意见。9月27日,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交办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清单,研究审议了《宿州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宿州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与会同志观看了全市生态环境警示片;副市长杨泽胜通报了近期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

2.1-9月份,全市PM2.5平均浓度1-9 月PM2.5平均浓度35.2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优良天数比例73.3%。全市13个国考断面中9个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69.2%(省考目标为61.5%),与去年同期相比,Ⅲ类断面增加3个,水质优良比例提高23个百分点。目前除萧濉新河宿州市未达标外,其余12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标。水质指数较去年同期改善3.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均值。全市10个省考断面中4个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40%,高于省考目标10个百分点。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受染污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水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大气科

水环境管理科

土壤和固废管理科

3

狠抓工业污染源头治理,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

1.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治理水平综合整治行动。埇桥区顺河、杨庄胶合板企业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涂料、油墨、胶黏剂)替代工作和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及末端治理提升工作,埇桥区顺河板材园整治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

2抓好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市大气办于9月15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秋冬季重点时间段暨亚运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提出工作要求。

3.扎实推进“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宿州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宿环发〔2023〕5号),对全市“两整治一保障”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和细致安排。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区园区共排查共计餐饮油烟问题642件、噪声扰民问题1618件、(其中工业企业噪声问题94件、建筑施工噪声问题243件、交通运输噪声问题19件、社会生活噪声问题1262件)、恶臭异味问题47件,餐饮油烟问题已完成整改591件(完成率92%)、噪声扰民问题已完成整改1317件(完成率81%)、恶臭异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率100%)。

大气科

4

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与保护,落实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9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1. 加强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今年我市要完成沱河、浍河、新汴河、奎濉河排污口排查、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并邀请生态环境部规划院专家进行业务培训,督促各地加快项目招投标。

2.深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着力推进六大工程项目实施,截至目前,砀山小神湖湿地项目已基本建成;灵璧岳洪河湿地项目以及泗县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正在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建成投运;埇桥区运粮河湿地水质净化项目和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计划近期开工建设,宿马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力争年底前动工。四是稳步开展地表水生态补偿。省厅已公布各市1-6月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核算情况,我市因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我市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0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00万元,获益金额名列全省第一。。

3.抓好农村环境治理。2023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45个,完成31个,在建14个,完成率68.9%;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共33个,完成27个,在建6个,完成率81.8%;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任务29个,完成21个,在建8个,完成72.4%;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237条,完成170条,在建67条,完成率71.7%。

水环境管理科

5

严厉打击跨省倾倒危废行为,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1.印发《2023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的范围,46家企业列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重点企业清单。充分发挥乡镇环保工作站作用,借助“雪亮工程”、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铁塔高点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排查,重点对辖区内的山区、宕口、林地、河道、坑塘、水库河湖岸线、废弃或闲置的厂房、采煤塌陷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摸排,2023年以来我市未出现跨省倾倒危废行为。

2.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新增“一住两公”用地26个,均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宿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水平。

土壤和固废管理科

6

探索建设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目前,已完成全市发电企业2022年度碳核查市级的审核和数据汇总以及2023年度预分配额核发工作。

大气科

7

系统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常态化环境监督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全民共治”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1. 紧盯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深入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了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依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紧扣12个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全市应于2023年底前销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计907个(中央层面1个、省级层面292个、市县自查614个)。截至目前,已销号836个、未销号71个。未销号的71个问题中,包括中央层面1个(全省共性矿山修复整治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省级层面53个(包括:2022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3个、交办信访问题4个,历次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2个,省环委办交办大排查、大整治问题34个);市县自查17个。

2.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管和大气监督帮扶、执法大练兵、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格执法检查,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3件,处罚金额544.5万元,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位居全省前列;办理四个配套案件5件,其中查封扣押2件,移送行政拘留1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

3.扎实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截至6月底,已启动索赔调查1件,已具备磋商条件、近期拟开展磋商案件2件,此外已筛选疑似问题线索、待拟启动调查5件。

4.加大绿色环保宣传,促群防群治。有效运用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阵地,结合“6.5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围绕固废法、噪声法等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及环保书法摄影展进高校、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进广场巡回展,有力促进了“全民共治”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法规综合科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