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311-00030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11-09 发布日期: 2023-11-09 10:3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第三季度政务公开测评整改报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第三季度政务公开测评整改报告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09 10:3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根据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三季度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关于埇桥区分局政务公开检查问题清单,我局立即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关于信访问题更新不及时问题。

对此,我们立即安排埇桥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信访室工作人员进行更新发布,并建立发布长效机制。己整改完毕。

2、环境执法检查情况更新不及时问题。

对此,我们立即安排埇桥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信访室工作人员进行更新发布,并建立发布长效机制。己整改完毕。

3、开展环保宣传周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更新不及时问题。

对此,我们立即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更新发布,并建立发布长效机制。己整改完毕。

4、关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

对此,我们立即安排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进行更新发布,并建立发布长效机制。己整改完毕。

5、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更新不及时问题。

截至目前,埇桥区尚未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己进行相关情况说明。同时,我们及时更新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己整改完毕。

二、原因分析

关键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没有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工作开展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各股室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是学习政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三是细化指标。认真研究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努力做到精准公开。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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