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311-00040 信息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日期: 2023-11-24 16:3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务公开“两化”提升行动工作实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务公开“两化”提升行动工作实践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24 16:3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近年来,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指示精神,将政务公开作为增强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深化为民办事的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来抓,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新提升。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截至目前,我局公开环境信息等233篇:一是上级和本局发布的可以公开的文件,二是由我局办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三是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空气质量日报等,四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污染减排、环境执法情况等,公开的重点主要放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环境执法等方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政策解读6条,依申请公开1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2023年截至第三季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位列全市县直单位第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

根据分工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并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形成政务公开网络化管理体系。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安排专人及时上传相关信息,确保党的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在第一时间公开。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修改完善了《泗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流程、要求等做了进一步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二)严格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准确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涉及全局性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尤其对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内容,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力维护好国家安全。

(三)紧盯重点领域,提升工作效能

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对日常工作动态以及老百姓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方便群众和企业获取生态环境相关信息。

(四)做好政策解读,完善公开形式

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百姓热线、新闻发布会、图解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展示,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增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推进基层“两化”,打造阳光政务

为推动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局加强了与上级主管部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各股室之间的沟通,结合《宿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征求所涉及的各股室的意见建议,对照梳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环境信访、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规范了每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做到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予以取消,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包括政务公开的工作标准、程序、时限、纪律和监督、奖惩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避免因公开的程序、内容和时限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

(二)加强上下联动。政务公开所需内容多、涉及方面广,我局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整合相关信息,不仅加强本单位内部的沟通协调,还加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交流联动,及时共享相关信息,为政务公开提供基础资料。

(三)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加大实操学习力度,及时帮助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理顺工作思路,将学习所得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全力提升业务操作能力。

(四)加强社会监督。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扩大公开过程中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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