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312-00030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12-26 发布日期: 2023-12-26 16:4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任务落实】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任务落实】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26 16:4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序号

目标任务

完  成  情  况

牵头责任科室

1

节能减排完成年度任务。

2023年度,大气方面重点减排工程减排量为氮氧化物312.85吨、挥发性有机物138.77吨,水方面重点减排工程减排量为化学需氧量687.8吨、氨氮65.4吨,已通过省级审核。预计可完成减排年度任务。

大气科

水环境管理科

2

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

1.印发《2023年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3年宿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要点》,截至12月25日,PM2.5平均浓度为39.6微克/立方米(年度任务为43.7微克/立方米),优良率73.3%(年度任务为71.7%),预计可完成年度任务。

2.印发《宿州市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1-11月,全市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10个水质为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76.9%(年度考核目标61.5%),同比提升30.7个百分点。10个地表水省考断面中4个水质为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40%(年度考核目标3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9个,水质达标率100%。

3.全市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大气科

水环境管理科

土壤和固废管理科

3

狠抓工业污染源头治理,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

1.开展宿州经开区VOCs二期整治工作;对砀山县薛楼板材园提升改造、埇桥区顺河工业聚集区大气环境整改提升、萧县合成革园区DMF回收等项目实行源头控制、过程化管理、末端治理;对家具、印刷、制鞋等行业,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整治和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行动。

2.全市建成空气监测站国家级4个、省级8个、市级38个,配备VOCs站2个、空气超级站1个及臭氧雷达,初步建立覆盖市、县、乡镇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宿州经开区在建大气监测微站点20台套,实时检测VOCs、PM2.5等因子浓度。完成OBD安装1000辆,系统抓拍黑烟车2466辆次。开展非道路移动施工机械尾气检测366辆次,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28家,发现违规行为5起,对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立案查处。

3.印发《宿州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落实全区域、全时段秸秆禁烧措施,午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严控秋季秸秆焚烧反弹。

4.开展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整治行动,全市排查餐饮油烟问题642件,完成整改591件、完成率92%;噪声扰民问题1618件,完成整改1317件、完成率81%;恶臭异味问题47件,整改完成率100%。

大气科

4

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与保护,落实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9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1.建立项目定期调度、通报和考核等工作机制,宿州市地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及“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正在推进,获批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2000余万元。

2.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下达用水计划时充分配置非常规水源;全市试点重点工程6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入库项目3项),已开工5项。

3.下达我市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任务47个,已完成65个;237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

4.开展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实施宿州市汛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对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尾水、种植业面源污染等开展重点整治。

5.全市29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全部完成。

6.1-11月,全市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10个水质为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76.9%(年度考核目标61.5%),同比提升30.7个百分点。

水环境管理科

5

严厉打击跨省倾倒危废行为,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1.印发《2023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将46家企业列入危废规范化环境重点企业清单,发挥乡镇环保工作站作用,借助“雪亮工程”、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铁塔高点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摸排,暂未发现跨省倾倒危废行为。

2.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

3.全市新增“一住两公”用地73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完成。

土壤和固废管理科

6

探索建设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全市发电企业2022年度碳核查市级审核、数据汇总及2023年度预分配额核发工作已完成,天瑞水泥、海螺水泥两家水泥企业2021-2022年度碳核查已完成;加快推进市属重点碳排放企业绿电交易等市场化改革。

大气科

7

系统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常态化环境监督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全民共治”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1.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纳入2023年度应销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907个,全部完成整改。

2.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2件、处罚金额1257.05万元;办理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4件,其中查封扣押2件、停产限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8件、环境污染犯罪3件。

3.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已完成磋商8件、赔偿金额1277.2万元,已具备磋商条件、拟开展磋商案件3件,已筛选疑似问题线索、拟启动调查1件。

4.运用公众号、视频号等阵地,结合“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节点,围绕固废法、噪声法等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环保书法摄影展巡回展。

法规综合科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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