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403-0000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15:3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04 15:3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县区 序号 涉及企业 存在 处理情况 监管责任部门 来源
泗县 1 泗县新集昌顺豆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朱昌顺

群众反映“宿州市泗县大庄镇新集村大朱庄新集昌顺豆制品厂有锅炉,属于重点管理,该企业无证排污,无环评,无应急预案,无验收,无环保设施”的问题。经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昌顺豆制品厂位于泗县大庄镇新集村大朱庄,该处实为村民朱昌顺经营的家庭式豆腐作坊(夫妻经营,无聘用工人),该作坊有微型热水锅炉1台、豆腐制造机1台。该作坊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系“散乱污”作坊。2024年2月15日,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豆腐作坊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作坊无环保手续及治污设施,产生的废水直接外排至该作坊北侧的地头沟内。 针对以上问题,由于该作坊为“散乱污”作坊,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作坊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设备。截止2月19日,该处生产设备已拆除,沟内污水已清理完毕。下一步,泗县分局将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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