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406-00006 信息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6-11 发布日期: 2024-06-11 16:4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4年5月限产停产、查封扣押强制决定案件说明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2024年5月限产停产、查封扣押强制决定案件说明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11 16:4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无限产停产强制决定;查封扣押强制决定1件,即宿州市埇桥区明福电动车维修部涉嫌非法转移废旧铅蓄电池(皖宿环查(扣)〔 2024 0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对涉案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及运输车辆予以扣押,扣押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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