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63号提案的答复
赵开兵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以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为重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议》收悉。围绕农村环境治理,我局主要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共1197个行政村,截止2023年底,完成32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23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64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425个,89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均完成提质增效任务。农村环境整治比例达到27.4%、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9.98%、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25.9%。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4年2月份印发《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2024年,我市农村环境整治任务3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7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435个。目前,已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2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8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299个。已完成治理村庄,村容村貌得到提升、改善。
二、存在问题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环境问题日益显现,目前已实施治理村庄约四分之一左右,受投入资金量差距大影响,已完成治理村庄,治理水平参差不一,仍有大量未实施治理村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任重道远。当前,各级财政压力巨大,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有限,对工作推动不利,农民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基层干部农村治理能力不高也是影响工作推进的原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
1.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增强农村参与意识。通过生态环境宣传工作,结合村规民约,开展文明卫生户评选活动,宣传引导提升农民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2.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治理成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农村环境整治中的工作职责,确保已完成治理村庄,长期保持治理成效,避免反弹。
3.开展基层干部培训,提升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开展基层干部农村环境整治业务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对环境保护的认知与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干部及基层环保工作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感谢您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并请您继续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7-3911037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