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509-00013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7-22 发布日期: 2025-09-09 16:2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9-09 16:2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农工党宿州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持续做好污染防治,全面巩固攻坚成果”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首先汇报宿州市的空气质量情况。

截止至7月21日,宿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4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皖北六市排名第三位。

2024年,宿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出现了小幅波动,我市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管控力度,今年以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省大气环保督查工作全面展开,我市均积极参与其中,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针对“区域性污染”的问题,我市加大与苏鲁豫皖区域城市间的联系,探索与相邻地区建立区域联动、联防、联控机制,筑牢了大气污染防控网。

针对“时段性污染”问题,我市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一旦发现因沙尘、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我市将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并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针对“排放性污染”问题,我市环境执法队伍加强了对企业在线监测、现场检测的频率频次,组织第四方对企业污染排放参数进行校准,对发现相关的环境检测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你们所提到的“强化科技支撑、确保精准治污;强化部门联动、确保联防联控;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这些建议非常贴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部分项目市政府相关部门已着手实施,部分项目已列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目前我市加强了与国家监测总站、中国环科院大气所、天津环科院等科研院所的联系,联手开展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支持,重点解决宿州市臭氧污染、异味治理等问题。

宿州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环境监测、预警能力的建设。自2018年起,我市投入资金,在市区各个主要街道、社区设置了180多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100余处高空探头并根据职责划分、站点的布置设立了“宿州大气网格化管理平台”,同时我市设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微信调度群组,各个相关职能单位都参与其中。借助“宿州大气网格化管理平台”及“大气微站点”对空气质量的感知能够及时发现影响空气质量的事件,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非常感谢你们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欢迎今后继续为宿州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好的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3918033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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