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50号提案的答复
周烨苓委员:
您好!您的《抓实“五清一改”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截至目前,全市1196个行政村中,共347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9.01%(提前完成“十四五”25%的目标任务)。2025年,全市治理任务共94个、已完成31个、年度任务完成率32.98%。
(二)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为强化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管理、执法检查,有效打击畜禽养殖场(户)治污设施配套不到位、不运行,粪污露天堆放、粪污直排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3月18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全面排查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畜禽养殖场(户)清单、问题及整改清单,每周调度工作进展。目前,全市共排查养殖场(户)4500余家,立案查处16家,预计9月底完成全面排查,汇总形成全市畜禽养殖场(户)清单。
(三)开展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整治。为切实解决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运维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6月,市环委办制定并印发了《全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监管、考核六个方面31类问题开展全覆盖排查,同时实行月调度机制,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全市共排查问题设施81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79个,正在整改2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必须清楚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大事,要坚持高位推动,加强调度指导,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思路,精准落实“五治两清一连通”要求,进一步细化“一水一策”治理方案,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和服务业污水,实现系统治理、标本兼治。
二要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要强化统筹协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垃圾治理、农村水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实现精准施策、多元共治。
三要加强宣传力度,提升自觉。要依托“乡村大喇叭”,“生态振兴之声”等宣传载体,督促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效。
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并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7-3911037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