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52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
您们好!您们的《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保护土壤生态环境》收悉。现就提案中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12月,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宿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宿发改环资〔2020〕197号),将废弃农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回收等工作纳入实施方案。近年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每年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1.推广降解地膜,实施产品替代。印发《全市农膜回收及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实施方案》,推广可降解地膜使用,截至目前,推广使用面积累计超过100万亩,推广涉及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及个体户5万户以上,覆膜作物包括早春西瓜、大棚油桃、蔬菜、草莓、花生、大蒜、马铃薯等,基本涵盖了全市主要经济作物。可降解地膜的推广使用降低了土壤中的地膜残留,减少了农户捡拾地膜的劳动力投入,也同时提高了农民科学使用地膜的意识。
2.监控农膜残留,推进农膜回收。全市已建立农膜残留监测点位18个,建立农膜回收站44个,农膜回收点355个,市、县(区)均已按要求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超额完成省级下达83%的目标任务。农膜残留监测点位均已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8个点位每亩地膜残留量在70.27g—500.58g之间,检测数值显著低于国家标准(GB/T 25413-2010,每亩限值5 kg)。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并通过召开推进会、专题培训会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快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在灵璧县虞姬镇灵光村开展大蒜种植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
3.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印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开展禁用农药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劣农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要求,督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主体责任。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环节严格遵循《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实行豁免管理。通过筛选和征求企业意见,确定安徽灵春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为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为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我市分别在砀山县唐寨镇文庄村、萧县杜楼镇孟庄寨村建成两家初具规模的“生态美”超市。以公私合作运营的方式减少成本,通过发放“明白纸”和“一封信”、微信文章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生态美超市”建设宣传;摸索积分兑换、变废为宝得实惠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激发村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依托3000多家农药经营户建立遍布全市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理,由农药经营者对接所属辖区环卫部门,进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电厂)。现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超过80%,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支持符合条件的废塑料、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领域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分配到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1950万元;宿州市埇桥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配到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00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5.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环保意识。结合六五环境日环保宣传周活动,对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展示及宣传。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在光彩城大市场发放《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膜覆盖薄膜(GB13735-2017)》、《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规宣传页,提高群众自觉回收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1.村庄清洁不彻底,需加强卫生意识。村庄清洁工作存在重“面”不重“里”现象,部分农民群众卫生意识薄弱,仍然存在卫生死角和盲区,清扫不及时、垃圾乱丢乱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等现象时有发生,需持续引导群众改善生活习惯、提升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意识。
2.农户自觉性不高,需提高回收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主动性。回收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劳动力投入,与产生的经济效益不成正比,农户自愿回收的意愿不高。
3.资金投入不足,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需加大资金支持。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需要完善回收站(点)和转运场所建设,配备转运车辆,支付劳务费等,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尤为关键。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抓住关键节点,持续发力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紧紧抓住秋收、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断掀起整治高潮,乡村环境持续提升。
2.加强舆论宣传,提升环保意识。继续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悬挂横幅、竖立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膜新国标》《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农膜和农药包装袋(瓶)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社会责任,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对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重要性的认知,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规范使用标准地膜,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3.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回收站点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到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中来,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感谢对农村环境治理及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并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7-3911037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