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的答复
童艳君委员:
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管控 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汇报宿州市的空气质量情况。
截止至7月21日,宿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4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皖北六市排名第三位。
2024年,宿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出现了小幅波动,我市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管控力度,今年以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省大气环保督查工作全面展开,我市均积极参与其中,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针对“道路扬尘方面”的问题,在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已由城管部门加大了城区道路吸扫频次,在重型柴油货车治理方面,我市交警部门牵头实施了重型车辆绕城方案;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开展数次柴油货车污染攻坚行动,敦促黑烟车车主上线检车;对成品油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以上的工作,有效降低了道路扬尘的影响。
针对“餐饮油烟方面”问题,我市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督促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埇桥区政府及市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自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同时加强督导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多个包保督导组,抽查采取拍摄视频、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联合埇桥区坚持定期开展一次包保督导调度会,对抽查中发现的多条油烟问题,现场交办埇桥区处理。
我市环境执法队伍加强了对企业在线监测、现场检测的频率频次,组织第四方对企业污染排放参数进行校准,对发现相关的环境检测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针对扬尘污染管控难度大的问题,首先由我市住建部门压实各个项目主体的责任。夯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工程现场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扬尘防治措施、检查、整改工作。其次完善远程监控系统。更新维护建筑施工现场远程摄像头,监控现场车辆冲洗平台及现场裸土覆盖情况,涉土作业雾炮机配备和道路洒水降尘。最后采用人工和远程监控巡查相结合方式,安排专职人员通过远程监控轮流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人工巡查组到达现场处理,做到迅速处理,快速整改。
您所提到的“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管结合;强化部门联合,加强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农业、住建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量,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做好宣传引导”这些建议非常贴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部分项目市政府相关部门已着手实施,部分项目已列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目前我市加强了与国家监测总站、中国环科院大气所、天津环科院等科研院所的联系,联手开展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支持,重点解决宿州市臭氧污染、异味治理等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欢迎今后继续为宿州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好的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3918033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