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03号提案的答复
郭勇代表:
您在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203号提案,市生态环境局收悉。该提案建议很有见地,对于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巩固水体整治成果,加快美丽河湖建设”,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实现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2023年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层面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宿州市共计12条水体纳入;2024年12月19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安徽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中,宿州市增加2条省级水体。
一、完善顶层设计。我们制定印发实施《宿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宿州市 2023-2024 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科学制定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重点工作任务。针对重点河流划定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围绕每条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出台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一河一策”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一断一策”水质稳定方案等文件,为美丽河湖建设提供了清晰的目标和路径。严格落实水环境目标管理,科学研判优施策。定期组织召开季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把脉问诊,2025年1-5月共印发5期水环境质量通报。针对水质问题,深入分析成因,明确防治重点,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精准有效。
二、提升监测监管能力。整合流域69个水质自动站,接入宿州市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全流域全时段水质监测预警。建成28个国省考断面电子围栏以及8个云广播。自动甄别预警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设立高点监控238处,实时监控跨界河段300千米。实施常态化巡河,开展汛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等5项专项行动。围绕浍河、新汴河、新濉河、南四湖等重点流域,组织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入河排污口979个,其中无需整治604个,需要整治375个,已完成整治357个,整治完成率为98.16%。强化省内外联防联控,认真落实沱湖和洪泽湖流域跨界水体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汛期预警监测和信息通报、共享工作,与河南省商丘市,江苏省徐州市、宿迁市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多次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协力管护跨界河流。2023年,我市率先完成省内第1个市级层面的流域水生态调查项目,构建了宿州市主要河湖水生态环境数据库和水生物图谱。
三是实施流域综合整治。联合市河长办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常态化巡河暗访与阶段性河湖管护专项行动相结合,规范各县区河湖“四乱”问题自查工作,确保河湖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024年,全市共清理衰死水草约31.5万立方米、清理垃圾约2万立方米,整治入河排口问题312个,整改存在污染隐患养殖场所291家。通过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水环境问题巡查,聚焦污水管网溢流直排、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2025年1-5月发出交办单17个、督办单6个,推动69个问题整改,其中已整改完成36个,推动水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四是资金项目促进落实。强力推进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项目,积极开展项目调整和替代工作。同时,加大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申报力度,十四五”以来,我市指导县区、市管园区共申请入库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12个,已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3.48亿元,为水环境治理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严格贯彻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2024年宿州市获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共2421.63万元,资金总数居全省前列。通过“以奖代补”和“超标扣罚”,充分调动县区治水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宣传教育影响。加强与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的深度合作,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矩阵。协助。结合宿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总结凝练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典型经验,加强在《中国环境报》等权威媒体上的宣传、推广宿州市治水模式,发表“良好环境吸引国家级保护动物栖息于此,宿州新汴河变化为什么这么大”等多篇宣传文章。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建议,落实《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平。通过工程手段,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解决污水混流溢流问题;加强涉水排污企业监管,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效能,解决工业废水超标纳管问题;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强化农田退水、养殖粪污直排污染水体等问题整改力度。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7-3914628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