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509-00023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7-22 发布日期: 2025-09-09 16:4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01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0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9-09 16:4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李琦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力度开展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汇报宿州市的空气质量情况。

截止至7月21日,宿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4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皖北六市排名第三位。

2024年,宿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出现了小幅波动,我市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管控力度,今年以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省大气环保督查工作全面展开,我市均积极参与其中,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针对工业污染排放的问题,我市所有重点涉气涉水企业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一旦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相关系统立刻提示预警,由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部门人员上门核实相关情况后处理。难以达到国家控制标准的小型水泥厂都予以关停,大型水泥企业如海螺水泥、天瑞水泥现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极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针对VOCs治理难度大的问题,我市将组织天津环科院大气所等对宿州市VOCs站点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在埇桥区绿色家居产业园、经开区等地涉VOCs企业开展调研,并针对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适宜的提标治理改造方案,解决异味扰民的问题。

针对汽车尾气对于我市空气质量有较大的影响的问题,我市推进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和排放监测。对超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依规处罚。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日常监管和计分考核,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我市相关单位将加大与苏鲁豫皖区域城市间的联系,探索与相邻地区建立区域联动、联防、联控机制,筑牢了大气污染防控网。

针对扬尘污染管控难度大的问题,首先由我市住建部门压实各个项目主体的责任。夯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工程现场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扬尘防治措施、检查、整改工作。其次完善远程监控系统。更新维护建筑施工现场远程摄像头,监控现场车辆冲洗平台及现场裸土覆盖情况,涉土作业雾炮机配备和道路洒水降尘。最后采用人工和远程监控巡查相结合方式,安排专职人员通过远程监控轮流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人工巡查组到达现场处理,做到迅速处理,快速整改。

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环境监测、预警能力的建设。自2018年起,我市投入资金,在市区各个主要街道、社区设置了180多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100余处高空探头并根据职责划分、站点的布置设立了“宿州大气网格化管理平台”,同时我市设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微信调度群组,各个相关职能单位都参与其中。借助“宿州大气网格化管理平台”及“大气微站点”对空气质量的感知能够及时发现影响空气质量的事件,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您所提到的“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深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测与预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这些意见非常贴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部分项目市政府相关部门已着手实施,部分项目已列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非常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欢迎今后继续为宿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好的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3918033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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