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关于做好板材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板材行业转型升级的部署安排,推动全市绿色家居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全市板材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了《关于做好板材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侯天任
联系方式:15856226006
电子邮箱:szdaqiban@163.com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9日
关于做好板材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板材行业转型升级的部署安排,推动全市绿色家居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全市板材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坚持集约化、高端化、基地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思路,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加快结构优化、产品提档和设备更新,确保全市板材企业生产装备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产业质态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空间布局集聚。建设产业发展载体。相关县区抓紧编制产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优化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加快集中区供水、供电、供胶、喷涂、消防、排污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广集中区集中供热。引导企业搬迁入园。采取土地转换、政策引导等措施推进区外企业向产业集中区集聚。加强新上项目空间准入管控,集中区外原则上不新上木材加工类项目,新建项目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生产装置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推进设备更新改造。升级高端设备。开展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工厂技术改造,选用行业领先的生产装备,提升生产线和生产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改造老旧设备。对使用的年限较长和环保、安全、技术指标落后的老旧生产设备实施综合改造,推广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更换一批安全风险高、自动化程度低、低端低效的装置设备。
(三)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行清洁生产。推动无(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鼓励建设胶黏剂绿岛、喷涂绿岛,降低治污成本,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企业引入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打造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加强企业环境监管,鼓励集中供热,非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企业生物质锅炉治理改造、配套高效除尘、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全面实施现有锅炉提标改造,淘汰2蒸吨以下的生物质锅炉。VOCs废气治理淘汰光氧、低温等离子等低效工艺,并确保废气收集处置符合排放标准。对“散乱污”企业限期整治,经整治达标无望的依法关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板材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办”),推进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合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会商,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杜绝推诿扯皮。
(二)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板材行业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和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扩大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标杆企业创建、品牌创建、安全提升和环保提标改造等。全力化解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土地、电、气、热等问题,推进产业发展。
附件:宿州市板材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宿州市板材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
市整改办为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板材行业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其成员单位包括:
组 长:怀 颖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靖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朱国斌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武 戈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局长)
邵广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姚爱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 杨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庞 壮 市城管局局长
杨松涛 埇桥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秦晓明 砀山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朱新华 萧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魏启宏 灵璧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王汝娜 泗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市板材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朱国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分工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板材行业的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构建板材行业的绿色制造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
3.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整改办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整改工作;负责提供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牵头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承担市整改办日常工作。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过“双招双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赋能板材产业发展,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推动板材产业做大做强。
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板材行业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6.市财政局(国资委):负责统筹协调与板材行业环保整改、转型升级相关的财政支持政策。
7.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板材企业环保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监管和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8.其他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板材行业环保问题整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