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601-00006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6-01-05 发布日期: 2026-01-05 16:5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任务落实】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第四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任务落实】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第四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1-05 16:5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一是抓好大运河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对督察组现场查看的51处点位逐一建立动态问题清单,组织专业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复核、确认,并依据职责分工交办至沿线相关县区及责任单位。建立“每周调度、动态更新”的工作机制,持续跟踪督办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截止目前督察组现场反馈问题清单已完成整改13处,剩余38处点位正在序时推进中。

二是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12月16日,我市发布全市禁燃禁放公告,明确禁燃禁放区域及时段,并公布违法举报电话。禁放区内各乡镇街道将烟花爆竹监管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每一网格专人把守。同时开展联合执法,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自11月起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联合行动,从源头管控烟花爆竹零售风险。

三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做好《宿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的编制与评审,强化部门职责与区域联动。动态更新减排清单,建立季度更新机制,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和治理水平完成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减排措施可操作。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38.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0%,改善率全省第一,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74.8%;顺利完成“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四是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强化监测预警,聚力重点断面水质提升改善。分析水环境质量情况,提醒关注重点断面、关键指标。聚焦萧濉新河宿州市国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组织开展加密监测,加强断面汇水区域及引江济淮输水沿线水环境问题巡查整治,压实属地责任,摸清污染来源、推进综合治理,有力保障水质改善。13个国考、10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五是有序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宿州市具体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2个(分别为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省级已验收、待反馈意见;萧县、砀山县共3家公司固废违规堆放问题,省级已验收、待反馈意见);正在整改中3个,完成时限均为2026年(分别为萧县东润玻陶产能置换问题,萧县龙河上游通富沟污水直排问题,砀山县薛楼板材园企业废气治理不到位问题和埇桥区山琛建材公司环境问题,砀山县和埇桥区问题系同一个问题编号),其中埇桥区山琛建材公司环境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督察期间共交办信访问题230个,现已完成整改225个,剩余5个问题正按既定方案推进整改(完成时限分别为2026年4个、2027年1个)。安徽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指出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砀山县砖瓦窑环境污染问题、市经开区运粮河工程扬尘污染问题);督察组转办的212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92件,剩余20件正按既定方案推进整改(完成时限分别为2026年16个、2027年4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抓好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抓好春节期间禁燃区烟花爆竹管控,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协调和职能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宣传教育引导、严密清查管控、严格执法查处等管控措施,全面巩固提升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工作成果,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启动2026年度突出生态环境整改调度工作。会同各地、各部门进行工作会商,制定分月验收销号计划,梳理疑难问题,纳入重点调度,有序推进整改验收。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埇桥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重点对2026年度存在逾期销号风险的有关问题进行调度。

三是持续抓好“两节”期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是重点关注萧濉新河宿州市、王引河固口闸、运粮河桃园闸等断面水质。强化监测预警、成因分析、污染溯源排查,“一断一策”精准施治。加快推进市芦岭地表水厂水源地、砀山县故黄河水源地、萧县新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一口一策”,健全入河排污口长效化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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