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10:51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近期气象条件,中国环境科学院大气所及安徽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月16日,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我市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1月17日至19日,受高压控制,大气扩散体条件转差,我市空气质量为轻度至中度污染,短时可达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根据年前各工地实际情况,经专家会商并报市政府同意,15日至16日20时各建筑单位可进行年前收尾工程,但严禁渣土作业,16日20时起仍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应急响应,此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2020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次调度会的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加强对相关企业单位的检查,对重型柴油货车进行路检路查,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宿州市大气办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