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多项举措大力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验收工作

发布日期:2019-02-20 16:40 来源:宿州生态环境局 编辑:邱天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近日,宿州市环委办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工作做出安排,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强化举措,尽快对所承办的问题组织开展核查工作,做到以核查促验收,以验收促整改,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反应迅速,明确标准,分组督办,狠抓落实,全市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核查和验收工作全面展开。

严明标准,履职履责。这次核查和整改工作,严格对照“所有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信违法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整改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核查已完成整改的信访件,由上级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验收;负责验收的主管部门要履职履责,严格把关,对标验收。

把握节点,明确时限。各县区、市经开区在完成自主核查的基础上,务必于2019年1月22日前,以县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向市直牵头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市直部门于2019底前完成验收,并将验收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反馈申请单位,同时抄送市环委办。承办责任单位为市直部门的,由本部门组织自主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意见直接报环委办。

完善资料,规范台账。经市直部门验收通过的问题,各县区和经开区于三日内,以党委、政府或工的名义向市环委办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整改报告、信成情况表、市级验收意见等。同时,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档案”的规范要求,将整改及验收资料整理成册,包括整改况、验收实施情况、验收意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式效的图文资料等报备市环委办。

夯实责任,彻底整改。验收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市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或本单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要本着精益求精、 更严更实的原则,认真组织核查,积极配合验收工作,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市环委办也将适时开展现场核查,对不严不实、消极应付、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将据实呈报市委、市政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密切协作,严格验收。市直牵头部门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统筹落实、集中汇总等工作职责,确保验收工作稳步有序、务实高效、按时办结;协同部门主动对接、全力配合、严格把关,坚决、严肃地落实好验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