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强化运输结构调整助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4-08-20 09:38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近年来,宿州市聚焦城市交通、驾驶培训、公路港航等领域,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大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全方位打好结构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优化城市交通运输结构。制定《宿州市交通运输领域服务和融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要求每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出租、网约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占比达到60%以上。

二是扩大新能源车政策优势。深入开展新能源车政策更新调研,针对出租车行业排放现状,酝酿出台新一轮出租车管理更新方案,鼓励引导巡游及网约车经营车使用新能源车辆。优化更新基础设施,支持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放大引导新能源车推行。凡是纳入省级补助范围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全部要建有充电基础设施。在确保安全和满足城乡公交车辆充电需要的基础上,对外提供充电运营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

三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淘汰。市交通运输、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协同管理,联合印发了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提前淘汰奖补方案,并积极推进实施。2023年,全市共有老旧柴油货车3409辆,截至目前,已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621辆,现存1786辆。提前淘汰车辆1100辆,涉及奖补资金1637万元。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主城区绕行工作,划定国三货车禁行区域,交通、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三部门联合发布了禁行公告,自 2024 年7月1日起,宿州市三环路合围的主城区(不含市三环路),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

四是强化行业服务管理。加强一类、二类和规定范围内的三类维修业户与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接,提高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水平,2023年全市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接及数据上传率90%以上,在省考核中获得满分。目前,全市城市公交车辆1683辆,其中新能源车辆1621辆,占比96.32%,巡游出租车及网约出租车4547辆,其中新能源车辆1127辆,占比25%。2024年上半年新购置公交车4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新增或更新巡游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393辆,其中新能源车辆301辆,新能源车辆占比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