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环办执法〔2025〕4号)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1〕45号),2026年4月,我局启动《宿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调整后清单包含企业103家。根据程序要求,现将宿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5日至2025年6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反馈(电话:0557-3912159;邮箱jczd12369@163.com)。
附件: 宿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