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至19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宿州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并于2024年4月10日反馈了督察情况。
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认账、全力整改,制定了《宿州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专项督察反馈的6个问题中,4个问题已按期验收销号,剩余2个问题正在序时推进。
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推动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纳入市、县区和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责任,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推动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聚焦问题整改,提升建设管理水平。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湿地公园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大湿地公园投入,筹集各级财政资金5605.6292万元,用于湿地公园生态缓冲带构建、湿地保护与修复、监控监测、科普宣教等方面。目前,已完成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漂浮死猪和生活垃圾清运,拆除058号界桩附近、五河县界沟村等处投饵养殖设备,并进行规范管理。拆除安徽永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取水设备,对宿州仙湖省级湿地公园内矮围养殖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整改,现已整改完成18处闭口矮围。
建立保护机制,形成湿地保护合力。建立由14家市直部门组成的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3次,明确湿地保护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与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签订《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跨界区域联合共管制度》,共同强化两县林业合作,协同推进湿地保护工作。
加强日常巡查,提升湿地监管能力。对宿州仙湖省级湿地公园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全面排查整改湿地公园内违法违规建设等生态破坏问题。对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常态化开展湿地及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日常巡护等工作,县镇村三级河长、湖长、林长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加密无人机巡航频次,安装智能视频监控点位58个,对石龙湖流域进行实时监控。
下一步,宿州市将继续扛牢湿地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湿地公园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利用重要宣传节点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加强巡护力度,开展常态化巡护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活动,切实做好湿地公园保护和发展的工作,全面打造美丽宿州、生态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