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显著上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1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有10个为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76.9%,同比提升7.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15.4个百分点,实现省下达年度力争考核目标;10个地表水省控断面中,有5个为Ⅲ类、5个为Ⅳ类,水质优良比例为50%,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20个百分点。“十四五”以来,全市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达标率100%。
科学治水,统筹全域布局。科学制定全市水质目标和考核细则,明确各县区及市管各园区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考核目标,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全市水质研判分析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分析我市水质形势并提出建议,打通工作堵点、难点,为下一步工作明思路、定方向。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市级水质自动站23个,依托宿州市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重点断面电子围栏,实现全流域全时段水质监测预警,全年共发出断面超标预警短信1176条,为水环境治理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系统管水,严控面源污染。围绕浍河、新汴河、新濉河、南四湖等重点流域,组织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共排查入河排污口约870个,按期完成年度整体溯源和整治完成率70%的目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雨污管网“混错接”“老破旧”、工业废水偷排漏排、农田退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同时,组建专班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全年共发出交办单56个、督办单12个,交办督办涉水环境问题226个,定期发布全市水环境质量通报。
项目兴水,夯实治污能力。2024年,指导县区、市管园区申请入库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4个,共计获得资金支持1.87亿元,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到位资金继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项目六大工程稳步实施,再生水年循环利用量突破4000万吨。修订完善《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继续推深做实“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2024年获得省级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约2400万元,位居全省前列。
协同护水,筑牢安全屏障。深刻汲取洪泽湖鱼蟹死亡事件和滁河水污染事件教训,做好汛期预警监测、信息通报和共享工作,及时发布《汛期自动监测日报》《跨市河流市界水闸开启情况》等水质、涵闸相关信息,保障河湖水质平稳安全度汛。实施精细化管控和涵闸防污调控,与相邻地市持续开展联合检查、联席会商,有效防范化解跨界水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