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宿州市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日期:2014-12-22 09:15 来源:宿州市环保局 编辑:叶涛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发布《2013年宿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II级标准。境内主要河流水质稳定。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全市无酸雨发生。

2013年,市区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77.8,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4天,污染天数31天。全年优良率为91.5%,与2012年相比,2013年优良天数减少了23天,轻微污染增加了20天,轻度污染增加了3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全市酸雨频率0%,与2012年持平。全市无酸雨。

市辖10条主要河流共计15个国、省控监测断面,其中奎河主干及主要支流入境4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Ⅴ~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等,新濉河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Ⅳ类,满足功能区水环境目标要求。新汴河出境水质结果为Ⅳ类,满足功能区水环境目标要求。沱河、浍河出境断面监测结果均达到Ⅳ水质要求。7条市控河流中,小黄河、利民河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宿州建成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Ⅲ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

2013年宿州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与2012年相比声环境质量有所上升。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110个点位,等效声级均值为48.8dB(A),较2012年下降2.3分贝,符合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4.6dB(A),较2012年下降0.6分贝,符合标准值要求;功能区噪声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环境质量状况

 

1.1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全年市区空气污染指数均值77.8,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污染时间集中在10、12两个月,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4天,优良率为91.5%。与2012年相比,2013年优良天数减少了23天,轻微污染增加了20天,轻度污染增加了3天。我市以三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为基础,评价宿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监测项目有SO2、NO2、PM10三个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0.027mg/m30.029mg/m30.105 mg/m3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均值持平;二氧化氮年均值下降了19.4%可吸入颗粒物38.2%。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统计见下图。

 

 

 

从月均变化图来看,主要污染在第四季度,往年6月麦收季节出现的严重污染,今年没有出现。究其原因:今年麦收季节我市严控麦秸燃烧取得了一定成效,而在秋季秸秆焚烧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再加上今年全国性的雾霾天气也是一个主因。从监测数据来看,我市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因此我市应加大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力度,寻找秸秆再利用或有效环保处理方法,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持续得到改善。

空气污染指数分级标准表

空气污染指数API

空气质量级别

空气质量

状况

对健康的影响

建议采取的措施

0~50

可正常活动

 

51~100

101~150

1

轻微污染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心脏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体力消耗和户外活动

151~200

2

轻度污染

201~250

1

中度污染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中普遍出现症状

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在停留在室内,并减少体力活动

251~300

2

中度重污染

>300

重污染

健康人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1.1.1  2013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1.1.1环境空气标准限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SO2

年均值

0.02

0.06

0.10

mg/m3

(标准状态)

日均值

0.05

0.15

0.25

NO2

年均值

0.04

0.04

0.08

日均值

0.08

0.08

0.12

PM10

年均值

0.04

0.10

0.15

日均值

0.05

0.15

0.25

 

1.1.1.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1)二氧化硫(SO2

全市二氧化硫年均值0.027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日均值浓度范围0.02~0.165毫克/立方米,日均值全年除一天超出国家二级标准外,其余天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年均值与2012年相比,基本持平 。

2)二氧化氮

全市二氧化氮年均值0.029毫克/立方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05~0.105毫克/立方米。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12年相比,2013年二氧化氮均值下降了19.4%,下降的幅度还是比较大的。这也与我市大力开展重点污染源脱氮除硝工作有一定的相关性。

3)可吸入颗粒物

全市总体PM10年均值为0.105毫克/立方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21~0.384毫克/立方米。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均值有超标现象,全年超标率8.2%,与2012年相比上升了5.7%。今年除了夏秋两季秸秆焚烧造成空气质量变差外,进入十月,雾霾天气比往年严重,持续的时间比较长,这也是造成今年超标天数上升的主要原因。今年的雾霾天气应该是由这两年机动车急剧增加而产生的尾气突然大量增加、秸秆焚烧、特殊的天气状况共同作用的结果。

 

1.1.2酸雨

宿州市共设降水采样监测点2个,全年共采集雨水样品50个,酸雨频率0%,2012年持平。全市无酸雨。

2013年宿州市降水pH值和酸雨频率监测结果

城市

降水量

(mm)

样本数

(个)

酸雨样本数(个)

酸雨频率%

降水pH值范围

宿州市

896

82

0

0.0

6.95-7.26

 

1.2水环境质量

1.2.1地表水环境质量

1、评价依据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对地表水质类别进行判定,采用单项指标超标法作为评价方法,即在所有参加评价的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某类水标准,则以该水质不符合该类水标准计的方法。

2、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2013年,全市地表水10条河流共计15个省控断面中,水质为Ⅳ类的占46.7%,Ⅴ类的占33.3%,劣Ⅴ占13.3%。主要污染河流为奎河、濉河及其支流7条市控河流中,小黄河、利民河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其他市控河流有所改善。

 

2、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2013奎濉河、新濉河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要求,为劣Ⅴ类水质。奎濉河超标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主要原因为江苏徐州大量生活、生产废水经奎河、运料河、灌沟河、郎溪河、闫河流入我市,经时村北大桥、灵壁尹集,由泗县八里桥断面流入江苏宿迁境内。新汴河七里井、刘闸、泗县公路断面常年为Ⅳ类水质,满足水质目标要求。

沱河出境断面常年为Ⅳ类水质,满足水质目标要求。

浍河出境断面常年为Ⅳ类水质,满足水质目标要求。

城区河流监测表明,城区河流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原因为沿岸部分居民生活废水没有进入城市下水道,直接排入河流所致。其他指标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要求

1.2.2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1、评价依据

根据地下水的使用功能,地下水环境质量按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进行评价。

2、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宿州市城区设置3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分别是一水厂、二水厂、新水厂。全年监测结果符合GB/T 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监测指标中氟化物和总硬度相对偏高。

2013年用水统计表

 监测点位

年用水量(万吨)

总硬度

年均值(mg/L)

氟化物

年均值(mg/L)

一水厂

294.9

320.1

0.78

二水厂

362.0

269.9

0.90

新水厂

2091.4

217.8

0.90

合计/均值

2748.3

280.1

0.86

 

由于受地质影响,我市地下饮用水氟化物含量偏高,二水厂、新水厂含量接近Ⅲ水质标准限值。Ⅲ水质标准为1.0毫克/升。

 

 

1.3 声学环境质量

1.3.1声环境质量评价依据

1、区域、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按《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中区域、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划分规定进行评价。

区域、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划分

级别

较好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区域噪声(dB(A))

≤50.0

50.1~55.0

55.1~60.0

60.1~65.0

>65.0

交通噪声(dB(A))

≤68.0

68.1~70.0

70.1~72.0

72.1~74.0

>74.0

 

2、功能区噪声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    间(dB(A))

夜    间(dB(A))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类和 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1.3.2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宿州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110个点位,等效声级均值为48.8dB(A),较2012年下降2.3分贝,符合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值为64.4dB(A),较2012年下降0.6分贝,符合标准要求;功能区噪声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本年度声环境质量与2012年相比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