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州市环境质量报告

发布日期:2017-06-06 15:14 来源:宿州市环保局 编辑:孙建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发布《2016年宿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6年,宿州市城区空气质量指数年均值为99.1,空气质量为良,与2015年持平。全年空气优良天数为229天,优良率为62.6%。污染天数137天,其中轻度污染91天,中度污染25天,重度污染21天。距达到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尚有差距,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10、PM2.5,全年全市无酸雨。

市辖15条主要河流共计11个国控监测断面和17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基本稳定。新濉河、沱河、新汴河、浍河等几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为IV类,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其中,奎河、奎濉河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小流域县界断面水质常年为Ⅴ类,或劣V类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总磷,尚需加大治理力度。

宿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2016年宿州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52.1dB(A),较2015年下降,符合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8.3dB(A),较2015年上升3.2分贝,符合标准值要求;功能区噪声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