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5年3月,全市共监测8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埇桥区(代表市区)4个、砀山县1个、灵璧县1个、泗县1个、萧县1个,均为地下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地下水水源:均具备采样条件,在抽水井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下水水源:埇桥区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93项,其余四个县的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5年3月,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总量为439.8万吨,达标水量439.8万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