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5年4月,全市共监测5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埇桥区(代表市区)4个、萧县1个,均为地下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地下水水源:一般在抽水井采样。不具备在抽水机采样的,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下水水源: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5年4月,全市监测的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总量为348.7万吨,达标水量348.7万吨,达标率100%。